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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3-03-19 12:00     来源: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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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小董镇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小董镇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3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2)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3)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 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8)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只设政府本级统一用行政运行功能分类),不再设其他站办所。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编制情况:核定编制共91个,其中行政43个,参公管理2个,全额事业46个。其他人员:机关服务后勤人员2人,遗属17人。

人员情况:

1行政:核定编制45个,在职全额拨款44人;

2)事业:核定编制共46个,在职全额拨款44人。

第二部分:小董镇政府2023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小董镇政府2023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053.46万元,同比增加87.37万元,增长4.4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9.41万元,同比增加101.22万元,增长5.33%。

政府性基金拨款10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5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44.05万元,同比减少3.85万元,下降8.04%。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基本支出的年初预算,使收入预算总体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05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46%,同比增加134.44万元,增长8.3%;项目支出29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54%,同比减少47.06万元,下降14.54%。支出增的主要原因增加基本支出的年初预算,使支出预算总体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143.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67%,同比减少290.27万元,下降20.2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76.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1%,同比增加16.27万元,增长10.14%。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85.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2%,同比增加36.55万元,增长74.08%。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97.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2%,同比增加6.21万元,增长6.84%。

5)国防科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50%。

6)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74.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3%,同比减少13.63万元,下降15.46%。

7)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474.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09%,同比增加419.24万元,增长762.2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5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46%,同比增加134.44万元,增长8.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38.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65%,同比增加108.4万元,增长7.5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7.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2%,同比增加10.8万元,增长8.5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53%,同比增加15.24万元,增长23.7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9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54%,同比减少47.06万元,下降13.6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4.4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5.06%,同比增加17.85万元,增长15.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2.5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4.44%,同比减少64.66万元,下降28.46%。  

资本性支出预算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5%,同比减少0.26万元,下降14.77%。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9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54.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44.4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05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6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5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97.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人大会议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为顺利完成人大会议方面的支出。

6.人大监督0.1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提升人大代表能力的支出。

8.其他人大事务支出0.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的支出

9.兵役征集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征兵费用的支出。

10.行政单位离退休55.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63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公务员医疗补助35.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额外医疗补助。

13.农村社会事业85.0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费用的支出。

1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4.5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的费用支出。

1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38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38.23万元,主要用于村(居)委会干部工资福利的支出;项目支出预算51万元,主要用于村(居)委会日常办公费及党建工作站工作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城市环境卫生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自筹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7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万元,比2022年预算7.77万元减少0.17万元,同比下降2.19%。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三公开支。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4.9万元,减少0.07万元,下降1.41%。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单位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2.7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3.5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2.7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3.57%。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经费开支。

第四部分:2023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小董镇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2023年部门预算只设政府本级统一用行政运行功能分类),不再设其他站办所。

二、小董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05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政府(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0.9万元,同比减少17万元,下降60.93%,其中:集中采购10.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5.4万元,下降58.56%。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万元,政府性基金1.5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7.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5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3辆,其中:镇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公务用车0辆;小董计生办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面包车2辆),小董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小型轿车1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3辆,其中:镇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公务用车0辆;小董计生办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面包车2辆),小董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小型轿车1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053.46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98.5万元,分别是:1.2023年监察办公室工作经费,预算金额0.1万元;2.2023年环卫设备日常经费,预算金额16.53万元3.2023年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经费,预算金额0.1万元;4.2023年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费,预算金额48万元;5.2023年村级公务费,预算金额51万元;6.2023年小城镇配套费(非税),预算金额10万元;7.2023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经费(非税),预算金额2万元;8.2023年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经费,预算金额37.44万元;9.2023年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预算金额85.01万元;10.2023年人大会议工作经费,预算金额1万元;11.2023年人大监督工作经费,预算金额0.12万元;12.2023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预算金额0.05万元;13.2023年基层武装工作经费预算金额2万元;14.2023年宗教工作经费预算金额0.1万元;15.2023年镇政府工作经费(非税),预算金额1万元;16.2023年城镇垃圾处理费(非税),预算金额44.05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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