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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成辉房屋位于小董镇钦北大道022号,已实建一至三层,现向我镇申请按《钦北区解决城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个人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经审查,具体情况及我镇意见如下:
该房屋底层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钦国用(2002)字第C0099号),用地面积为96平方米,未取得一至三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户实建面积312平方米。
该房屋宗地用地面积96平方米,土地权属内建筑面积共288平方米,二层以上正射投影超出土地权属外建筑面积24平方米与周边房屋同排持平,拟同意保留使用,不予以登记。
违法建设行为已于2025年9月由钦北区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现我镇拟同意按《钦北区解决城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个人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向钦北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出具认定意见和房屋不动产登记。根据规划管理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翟成辉房屋规划变更情况及拟不动产登记情况予以公告。
有效公告期7个工作日,时间从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公告地点和方式:项目建设地点、小董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bei.gov.cn/zfxxgk/qbqzwgkpt/xdz/)。如对该房屋规划变更情况及房屋不动产拟登记情况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小董镇人民政府提出具体书面意见(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业务咨询电话:0777-5681395。
特此公示。
附件:1.审批建施图复印件
2.实建测绘图复印件
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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