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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澄业房屋规划变更及拟不动产登记情况的公告

2025-12-09 08:00     来源:钦北区青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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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澄业房屋A位于青塘镇政兴路11号,已实建一至五层,现向我镇申请按《钦北区解决城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个人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经审查,具体情况及我镇意见如下:

该房屋底层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钦国用(2003)第C0563号),用地面积为38.30平方米,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户实建面积220.52平方米,该房屋正面二层出挑1.8米,出挑部分与周边同排持平。

该房屋宗地用地面积38.30平方米,土地权属内建筑面积共220.52平方米,二层以上正射投影面积6.93平方米,二层以上正射投影超出土地权属外建筑面积拟同意保留使用,不予以登记。

杨澄业房屋B位于青塘镇彩岭小区新兴路3号,已实建一至三层及天面梯间混合房屋,现向我镇申请按《钦北区解决城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个人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经审查,具体情况及我镇意见如下:

该房屋底层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钦国用(1998)第C0212号),用地面积为127.68平方米,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该户实建面积347.08平方米,该房屋正面二层出挑1.5米,背面二层出挑1.2米,出挑部分与周边同排持平。

该房屋宗地用地面积127.68平方米,土地权属内建筑面积共347.08平方米,二层以上正射投影面积20.52平方米,二层以上正射投影未超出土地权属外建筑面积。

违法建设行为已于2025年11月由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现我镇拟按《钦北区解决城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个人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向钦北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出具认定意见和房屋不动产登记。根据规划管理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杨澄业房屋规划变更情况及拟不动产登记情况予以公告。

有效公告期7个工作日,时间从2025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公告地点和方式:项目建设地点、青塘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bei.gov.cn/zfxxgk/qbqzwgkpt/qtz/fdzdgknr/bmwj_28/。如对该房屋规划变更情况及房屋不动产拟登记情况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青塘镇人民政府提出具体书面意见(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业务咨询电话:0777-5971384。

特此公示。

附件:1.审批建施图复印件

     2.实建测绘图复印件


钦州市钦北区青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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