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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青塘镇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2年12月21日
标  题:钦北区青塘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青塘镇机关单位、集镇门店有偿环卫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青政发〔2022〕15号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6日
效力状态:

钦北区青塘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青塘镇机关单位、集镇门店有偿环卫费标准的通知

2022-12-26 10:31     来源:钦北区青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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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塘社区、镇直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公共卫生管理、改善圩镇面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建设一个优美、整洁、卫生、文明的集镇,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步伐,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重新调整集镇范围环卫费收费标准。  

一、集镇环卫费征收范围:青塘镇集镇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居民、暂住人员、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等,均按规定缴纳环卫费  

二、青塘环卫费的征收标准:城镇居民、暂住居民按每年12/人的收费标准征收。  

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收标准详见附表1  

四、集镇个体门店、摊档的收费标准见附表2  

1.酒店、饮食类门店按实际垃圾产生量收取  

2.超市类门店按实际面积来收取环卫费。  

附件1.青塘镇规划区占用街道收费标准  

2.青塘镇集镇个体门店、摊档垃圾清运服务费标准  

钦北区青塘镇人民政府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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