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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保障钦北区政府车队正常运转。业务范围:负责钦北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领导用车管理;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做好司机和车辆的调度;负责车辆的经费管理、车辆入保、修理、报废及车辆用油等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北区政府车队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北区政府车队。
政府车队内设1个职能科室,即:车队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1.43万元,同比减少30.51万元,下降16.7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1.43 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30.51万元,下降16.77 %,主要原因是活动业务减少,缩减经费支出。
2.事业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51.43万元,同比减少30.51万元,下降16.77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46.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发放的工资及津贴补贴和项目经费等支出。同比减少30.18万元,下降17.08 %,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活动减少,缩减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2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32万元,下降12.26 %,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费支出。同比增加0.76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医疗基数调整,经费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77万元,下降43.5 %,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支出。
5.结余分配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政府车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6 万元,项目支出11.8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0万元。
2.机关服务146.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发放的工资及津贴补贴和项目经费等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4.行政单位医疗0 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事业单位医疗1万元,主要用于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0.6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7.住房公积金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政府车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退休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18.8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政府车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71万元,支出决算11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41.72万元,下降26.27%。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 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同比减少41.72万元,下降26.27 %。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年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04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 %,同比减少41.72万元,下降26.27 %。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减少,严格控制预算,量入为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减少,严格控制预算,量入为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减少,严格控制预算,量入为出。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同比持平。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 次、共计0人次。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 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 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政府车队共有车辆104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04 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无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11.8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平均分80分上下,为一等和二等等级,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钦北区政府车队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附件:钦北区政府车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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