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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央、自治区和钦州市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区直机关的政府采购行为;负责管理区委、区政府的国有资产,包括办公区的办公用房、生活区的生活用房和对外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管理,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基建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关的办公和生活用房的房屋修缮、水电供应和房租、水电费的收取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环境秩序、绿化美化和安全保卫等机关行政事务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件、报刊的收发传递工作;负责机关机动车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区四大办做好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25个代账单位的账务处理工作,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北区政府车队。
中心内设6个职能科室,即:政秘股、财务股、综合股、保卫股、车管股、节能监督管理股。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2年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47人,实有在职27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2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数47人,编内实有在职 27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2人。
第二部分: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037.47万元,同比增加173.12 万元,增长20.02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7.47万元,同比增加173.12万元,增长20.02%。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正常增资和绩效奖金的增长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03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44%,同比增加113.88万元,增长17.57%;项目支出275.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65%,同比增加59.24万元,增加27.38%。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922.78元,占支出总预算88.89%,同比增加146.25万元,增长18.8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54.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5%,同比增加7.12万元,增长15.06%。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7.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8%,同比增加11.31万元,增长70.86%。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 33.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8%,同比增加8.44万元,增长34.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61.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44%,同比增加113.89万元,增长17.5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44.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51%,同比增加47.11万元,增长7.8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7.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9%,同比增加17.71万元,增长44.9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0.2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91%,同比增加49.08万元,增长438.2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75.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56%,同比增加59.24万元,增长27.3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同比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4.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5.84%,同比增加47.77万元,增长22.0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0 %,同比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11.4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16%,同比增加3.47万元,增长43.37 %。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3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61.8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75.5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65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机关服务266.5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机关食堂补助经费、综合业务工作经费、行政中心大楼日常维修维护费、水电、电信业务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等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18.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住房公积金33.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征地补偿支出 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2.土地开发支出 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2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2万元,培训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2万元,比2021年预算 2.08万元减少0.86万元,同比下降41.1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 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32万元,同比减少1.76万元,下降15.4%。
3.培训费2022年预算0.9万元,同比增加0.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8名人员调入,培训费相应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 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 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1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的1个事业单位包括: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 3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同比减少2.50万元,下降31.25%,其中:集中采购5.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减少8万元,下降100 %。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 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 0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 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 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所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越野车0 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1个,按市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万元,其中:局本级 1个绩效考核项目,是:水电、电信业务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8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本级).xls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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