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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成文日期:2024年02月28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钦北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北机管发〔2024〕1号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8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钦北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4-02-28 16:26     来源: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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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钦北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钦机服通〔20245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24年钦北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具体工作由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节能股负责,不尽之处,请联系中心

 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2024228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钦北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钦北区各级公共机构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强化资源全面节约,涵养绿色低碳风尚,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县区贡献应有力量。

    一、以政治建设统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

    钦北区各级公共机构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持续实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不断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全方位地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促进公共机构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习惯过紧日子。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相关部署,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引领公共机构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走好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二、夯实节能降碳工作基础

   (一)扎实推进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学习贯彻《条例》《广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修订内容,做好《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合理用能指南》《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范》等3项广西地方标准宣贯工作。按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合理用能评价管理办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管理,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标准,建立健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

   (二)严格能源资源消费管控。严格执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抓好电、油、气、水等能源资源节能,强化能耗定额及用水定额管理,认真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能耗定额》(DB45/T 2360-2021)、《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 679-2023),加强用能过程管控,确保各项用能指标控制在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范围内。

   (三)稳步提升数据治理水平。组织实施《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强钦北区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

    三、持续开展绿色低碳节能增效行动

   (一)实施重点用能系统节能减碳改造。推动节能管理与办公用房等资产管理深度融合,实施智能高效照明、配电等重点用能系统节能减碳改造,钦北区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2.8万平方米以上。

   (二)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应用。因地制宜加快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钦北区公共机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项目新增1个,鼓励企业出资建设为主,以公共机构固定资产和政策支持为辅的合作模式。稳步推进《钦北区公共机构100MW分布式光伏节能示范区(一期)》项目,最终目标为打造广西首个节能示范区,为钦州市申报第一批国家低碳城市做好铺垫工作。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和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乡村公共机构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更好地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

    四、持续开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行动

   (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组织争创第二批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持续规范公共机构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厨余垃圾回收处置。继续加强对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情况的检查,带头推广使用绿色材料、可再生、可降解、可拆解等再利用产品。

   (二)节水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层层压实管理责任,联合水利、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推动学校、医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完善用水计量设施配备,持续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推广合同节水服务,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实施节水改造。做好《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宣贯工作,组织开展优秀节水案例征集。

   (三)反食品浪费工作。落实《关于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指南》有关要求,联合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县(区)级及以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的监督指导力度。指导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制定行业系统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标准),推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经验向其他公共机构推广,扩大反食品浪费工作覆盖面。

    五、持续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一)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评价导则》宣贯工作,以《节约型机关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为指导,依照修订后的节约型机关评价验收标准,规范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区直党政机关继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做好年度节约型机关回头看抽查评价工作准备,累计实现创建达标率85%以上。

   (二)高质量完成示范单位创建。联合钦北区发展改革局、钦北区财政局组织开展国家、自治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完成国家、自治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任务。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工作,遴选1个以上典型示范案例报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三)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大力弘扬勤俭节约文化,宣贯落实《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和世界粮食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广桂碳宝小程序,引导干部职工培养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积极投稿至广西公共机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做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节水、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宣传推介。

    六、持续加强节能监督检查

    做好2023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情况通报,监督指导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完成2023年度钦北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和能耗统计数据质量抽查,持续夯实统计基础。加强节能降碳工作专项调研指导,推动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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