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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成文日期:2021年06月09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钦州市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度钦北区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任务指标的通知
发文字号:北机管发〔2021〕3号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9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钦州市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度钦北区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任务指标的通知

2021-06-09 00:00     来源: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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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直各单位: 

  根据《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等3部门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度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任务指标的通知》(钦机股〔2021〕6号)有关要求,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和钦州市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部署,现将2021年我区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指标: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2个,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积极发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组织企业在公共机构内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并做好配套服务。 

  二、请各单位、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充电、节约用地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强化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中率先垂范,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三、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在公共交通、学校、城市管理、医疗卫生等行业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四、为加快推进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充电插座、充电桩建设,充电桩、充电插座相互折算标准可继续参照《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折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电力〔2020〕682号)执行。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2021年度建设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需通过平台互联、平台互通、平台直连三种接入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接入广西电网公司牵头建设的省级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平台(简称“八桂充”平台)。 

  五、请各单位、充分运用融媒体等平台的作用,主动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宣传,共同掀起新能源汽车宣传高潮,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定期对本单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填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进展情况报表》(附件),分别于2021年6月26日、9月26日和2021年12月24日将以上相关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区机关服务中心节能股邮箱qbjnb3685189@163.com,联系电话:3685189。 

    

  附件: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进展情况报表 

    

    

    

            钦州市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钦州市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进展情况报表

地区名称:

序号

单位

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建设

公司名称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功率(千瓦)

新增充电桩建设数量(个)

新增充电桩建设地址:XX区XX路

充电桩建设完成时限

建设

进度

(%)

是否接入“八桂充”平台

财政
            投资

(万元)

社会
            资金
            (万元)

联系人及
            电话

1

2

3

4

5

6

7

填表单位(公章):                  分管领导(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分管领导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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