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2020年05月14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度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指标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北机管发〔2020〕4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4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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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直各单位:
根据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度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指标的通知》(钦机服〔2020〕14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示范作用,现将2020年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把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结合《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附件2),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工作措施及方案,确保2020年我区城区100%公共机构、镇级机关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区公共机构完成标准配备305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重点抓好二层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行政区域及公共区域参照机关单位要求配备分类设施,其他区域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分类设施,确保分类设施全面覆盖、应有尽有。
二、各单位要结合生活垃圾投放、收运方式的实际需要,指导本单位规范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设置宣传标语,设立分类信息公示牌。镇级以上各级独立办公的公共机构要做到垃圾箱房、垃圾桶站标准设置全覆盖。垃圾箱房、垃圾桶站设置参考《垃圾箱房、垃圾桶站建设基本标准和要求》(附件4)。
三、各单位要不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细,出成效。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采取现场调研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列入202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评。
四、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各种手段,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工作,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自觉性。各单位、各部门要配备垃圾分类引导员,做好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五、各单位要对指标任务再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要定期总结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并分别于2020年5月25日、11月5日、12月2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展分布表(附件4)等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节能股qbjnb3685189@163.com,联系电话:3685189。
附件:1. 2020年钦北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指标任务分解表
2.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
3.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展分布表
4. 垃圾箱房、垃圾桶站建设基本标准和要求
钦州市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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