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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6年04月09日
标  题:邱桂客、邱森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康桥大街8号咸亨.康桥1209山语组团1幢2单元10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文字号:钦北不动产告〔2026〕第47号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9日
效力状态:

邱桂客、邱森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康桥大街8号咸亨.康桥1209山语组团1幢2单元10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2026-04-09 17:32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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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桂0502执恢210号之一和《执行裁定书》(2025)桂0502执恢210号之二,原属邱桂客、邱森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康桥大街8号咸亨.康桥1209山语组团1幢2单元102号房的不动产权裁定给买受人张荣飞,因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过程中,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桂(2018)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681号

邱桂客、邱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钦州市钦北区康桥大街8号咸亨.康桥1209山语组团1幢2单元102号房

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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