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土地(房产)信息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6年02月06日
标  题:周爱萍位于钦州市康桥大街8号咸亨康桥1209剑桥组团2号楼1单元1105号房的不动产权证的作废公告
发文字号:钦北不动产告〔2026〕第15号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6日
效力状态:

周爱萍位于钦州市康桥大街8号咸亨康桥1209剑桥组团2号楼1单元1105号房的不动产权证的作废公告

2026-02-06 13:23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桂0703执恢71号之一和《执行裁定书》(2025)桂0703执恢71号之一,原属周爱萍位于钦州市康桥大街8号咸亨康桥1209剑桥组团2号楼1单元1105号房的不动产权裁定给买受人温相满,因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过程中,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桂(2019)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432号

周爱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钦州市康桥大街8号咸亨康桥1209剑桥组团2号楼1单元1105号房

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27234950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