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07日 |
| 标 题:杨伯仁、张文英继承杨通达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平吉新西街17号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 |
| 发文字号:钦北不动产告〔2026〕第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7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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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杨通达
继承人:杨伯仁、张文英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钦国用(1988)字第12-040号
不动产坐落: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平吉新西街17号 用途:城镇住宅
土地使用面积:120.19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钦州市育才路49号(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77-2861878
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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