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2日 |
| 标 题:张嘉豪、丁小梅继承张新文位于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林湖大道33号泰丰·林湖美地一期37号楼2单元502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 |
| 发文字号:钦北不动产告〔2026〕第9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2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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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张新文
继承人:张嘉豪、丁小梅
不动产权证号:桂(2024)不动产权第0000496号
不动产坐落: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林湖大道33号泰丰·林湖美地一期37号楼2单元502房
用途:住宅 土地分摊面积:10.11㎡
房屋建筑面积:98.27㎡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钦州市育才路49号(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77-2861878
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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