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智超因保管不善,将:桂(2019)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735号(坐落:钦州市钦北区康桥大街8号咸亨.康桥1209公园墅组团2幢113号房)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裴智超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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