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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9-17 00:00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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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组织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依法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全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经营和林业基地建设;执行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执行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指导全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沙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全区退耕还林工作。配合实施城乡风貌改造工程;承担全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区森林分类经营;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荒山、荒水、荒地和荒滩)资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四)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林产品经营加工许可证;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指导全区林地、林权管理和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

  (五)组织、指导监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全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宣传执行陆生野生动植物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依法贯彻落实。

  (六)负责管理区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区国有资源资产化管理;监管全区国有林业资产,审核林业重点建设项目。

  (七)承担全区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工作,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区木材、竹类、林产的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山区综合开发和森林生态旅游。

  (九)组织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人才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协助做好森林公安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组织、监督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监督、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区林业科研项目、技术开发推广项目的实施及成果管理;组织全区林业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情况: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现有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6个,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属行政单位,县级管理级次,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属机构6个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和2个企业单位,其中紫胶林场是财政差额拨款补助,木材公司是经费自理企业。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08.7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8万元,增长0.0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80.59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7.64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的增长。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二年数据均为零。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二年数据均为零。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二年数据均为零。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二年数据均为零。

  6.上年结转和结余328.1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25.86万元,下降27.72%,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级结余的项目资金支出以及今年开展上级项目支出。

  (二)支出总计1,908.78万元,同比增加1.78万元,增长0.0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8.8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69万元,增长26.65 %,主要原因是职工增资而调增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3.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医疗。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21万元,增长18.34%,主要原因是职工医保基数的调增。

  3.节能环保支出213.01元,主要是退耕还林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13.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发生额。

  4.农林水支出(类)1,388.7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林业行政运行、林业事业机构、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自然保护区、其他林业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4.72万元,下降4.45%。

  5.住房保障支出(类)49.9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3.06万元,增长85.82%,主要原因是职工增资而调增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6. 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二年数据均为零。

  7.年末结转和结余134.6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93.53万元,下降58.97%,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级结余的项目资金支出以及今年开展上级项目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8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27.64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的增长。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74.13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95.3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的增长。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02.15 万元,支出决算为1,77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5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4.1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95.33万元,增长12.37%。其中:基本支出717.12万元,项目支出1,057.0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2.46万元,支出决算为8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主要是人员支出,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预算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险、失业险。受增资影响,上调了缴纳基数而增加了缴费金额。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8%。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金。受增资影响,上调了缴纳基数而增加了缴费金额。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3.01万元。主要是追加退耕还林补助款的发放。

  4、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9.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8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95%。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1.97万元,支出决算为4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7%。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受增资影响,上调了缴纳基数而增加了缴费金额。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7.1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5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8%。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6%。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9%。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57.01万元,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支出项目213.01万元和农林水支出项目84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27万元,支出决算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3%;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1.56万元,下降18.89%。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3%,同比增加1.24万元,增长54.39%。主要用于会议费、专项培训费支出。据统计,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36个批次、共计378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6个批次、37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培训支出的减少。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17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联防会议费支出和专项培训支出的增加。

  (三)2018年度公务用车费支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同比减少1.98万元,下降33.11%。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度支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98万元,下降33.11%。主要用于办公车辆运行经费。2018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2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7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了车辆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2018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2017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两年均无支出,同比无增减。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95万元(决算CS05表),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52万元,降低7.7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的减少,比2017年度减少28.23万元,降低40.2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评价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41.3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2%。

  (2)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我局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度我区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41.37万元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18年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5万亩,其中权属国有的公益林1.04万亩,对权属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3.46万亩。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我区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已兑现管护支出的公益林面积4.15万亩,已兑现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金额41.37万元,兑现率47.73%,因林地权属存在争议,部分农户不愿签领,造成2018年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款19.36万元未能发放。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通过开展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工作,为林农提供了公益林管护岗位,增加农民就业、收入;改善林区生态环境,净化林区及周边地区的空气,维护林区稳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良好,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钦北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原钦北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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