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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原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原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原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50万元以上区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和100万元以上上级资金安排项目的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原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国土分局管辖着钦北区的11个乡镇土地管理各项业务,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程和办法等,组织编制和实施钦北区国土各种规划,管理乡镇各类用地,实施和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区级开展城镇土地定级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工作等,管理和规范土地市场,负责区级的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权属管理和审批、登记、监督检查;依法管理钦北区的矿产资源采矿权,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等;承办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种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原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是原钦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辖管钦北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土管理事务。内设机构二个:征收征用中心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原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属全额拨款单位,共有14个行政编制数,编制内实有人数8人,其中:正科级5人,副科级0人,科员及以下3人;退休人员5人,其中:正科5人。区本级财政预算人员:非统发在编在职人数9人,退休1人;其他人员:区财政供养长期聘用48人。遗属人员2人。
第二部分:原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原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870.6467万元,同比增加362.3562万元,增长71.2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政府性基金拨款870.6467万元,同比增加362.3562万元,增长71.29%。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项目增加,增加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工作50万元,大垌镇纱帽岭地质灾害防治工程169万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一体化登记工作经费50万元,不动产权属调查测绘费80万元等;二是增聘五名聘用人员,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870.6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64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65 %,同比增加36.3562万元,增长11.75%;项目支出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30 %,同比增加326万元,增长163.8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分局增聘五名聘用人员;新增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工作、大垌镇纱帽岭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农村宅基地和集体一体化登记工作、农村宅基地和集体一体化登记工作、不动产权属调查等项目。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0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42.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9%,同比增加3.74万元,增长9.63%。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8.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6%,同比增加1.45万元,增长8.34%。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5.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3 %,同比增加2.25万元,增长9.6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45.64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65%,同比增加36.3562万元,增长11.7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8.79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34%,同比增加22.7238万元,增长7.3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5.03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14%,同比增加11.8169万元,增长66.2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1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53%,同比增加0.4956万元,增长27.3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30 %,同比增加326万元,增长163.82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326万元,增长163.8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70.6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345.6467万元,项目支出为52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2.土地开发支出870.646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345.646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25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08.7943万元,全部是基本基础预算,主要是工资奖金津补贴221.84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1.41万元、住房公积金25.5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60.0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35.0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25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69元,委托业务费45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原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原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2019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2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原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部门预算的1个事业单位包括: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45.64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原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同比增加20万元,增长100%,其中:集中采购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0万元,增长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区本级部门预算项目一共5个,无100万元以上上级资金项目安排。按区财政文件要求本级超过5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01万元,其中:局本级5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用于用地报批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2万元;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0万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一体发证登记工作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0万元;钦北区大垌镇纱帽岭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项目, 项目经费预算169万元;2019年不动产权属调查测绘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8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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