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钦北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自然资发〔2025〕2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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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乡村规划管理、保障乡村地区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19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钦北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钦北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
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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