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2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自然资发〔2025〕1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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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股室、二层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钦北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钦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在钦北区党委政府有关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抗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地质灾害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控制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地震次生灾害等突发事件。经研究决定,调整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队 长:林明鲜 党组书记、局长
副队长:万景详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智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世海 二级主任科员
队 员:陆光枝、郭景刚、梁仁广、谢邦贵、黄 伟、张东飞、潘有强、林汉军、陈胜健、 劳建钧、苏朝洲、吴洪源、董盈材、周 靖、唐国著、陆伟谋、邱官仁、廖嘉闻、庞小廷、 简文钦
一、应急队伍工作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钦北区党委政府有关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救援相关制度措施。
(二)严格履行钦北区应急抢险、救灾、救援工作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心尽力。忠于职守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牺牲,坚决完成应急抢险、救灾、救援各项工作任务。
(三)积极主动参加抢险救灾应急演练、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
(四)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抢险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维护、保养。
二、应急队伍工作要求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队伍第一时间集结,响应钦北区党委政府及应急指挥部调配,立即赶赴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现场,按照预案工作要求,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救援工作。
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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