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综合信息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25年04月18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钦州市 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整治不动产 “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北自然资发〔2025〕8号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8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钦州市 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整治不动产 “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4-18 08:35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股室、二层机构:

    现将《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开展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8日

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区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5〕17号)、《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自然资发〔2025〕20号)和钦北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后两年行动方案》(钦北集中整治组〔2025〕1号)精神,在2024年已开展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上下贯通,深入推进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化解。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在2024年摸排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集中力量解决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力争在年底前将纳入问题台账的“登记难”问题基本化解,实现“应化尽化”。

    二、工作安排

   (一)研究部署阶段(4月底前)。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研究部署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加强与区党委、政府汇报请示,在区纪委监委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联动”的专项整治问题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底前)。紧扣群众急难愁盼的“登记难”问题,聚焦2024年12月31日前在国有土地上已建成销售的住宅(含配套商铺),按照“群众无过错”的总体原则,对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精神的5大类8种问题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桂自然资规〔2025〕1号)精神的15类25种问题情形,通过各种方式,在2024年排查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排查辖区内的历史遗留问题,形成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应统尽统”。

    逐个分析问题房屋情况,按照“群众无过错”的原则,确认问题台账,做到“应纳尽纳”,形成细分问题类型、细化到套的问题台账(详见附件2),报区工作专班审定后上报。国家保交楼保交房项目清单一并纳入台账,并明确属地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实行挂账销号。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12月底前)。对排查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复杂问题要不断拓展工作思路,用足用好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动产登记大厅要设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专窗,为群众提供咨询、投诉等业务,并做好跟踪服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工作专班,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转送分办相关问题,督促抓紧协调解决。加强与住建、税务、金融监管、国资委、法院、国动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力量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难”整治工作。

   (四)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建立健全日常化解和源头防范机制。在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后,延续工作专班的工作机制,对一时难以化解的问题,要想方设法持续推动化解。对后续新发现问题,用好向职能部门转送分办机制,努力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土地供应、规划许可、施工管理、竣工验收、房屋销售、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全链条各个环节的衔接融合、闭合监管,从源头上合力防范新问题发生。同时使用“交房即交证”的标准化流程,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常态化推行“交房即交证”业务,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是全国集中推进的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部署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抓手。各股室、二层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开展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杜绝走过场。

   (二)落实工作责任。专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各负其责,指导相关股室做好整治工作。确权登记股牵头推进整治工作,会同相关股室、各镇,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局党办负责对接区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办,做好相关材料报送等工作。

   (三)强化工作联动。加强与住建、税务、金融监管、国资委、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开展整治工作,合力解决突出问题。

   (四)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审慎稳妥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既要下力整治到位,又要避免有人借机钻空子,既要为群众办好证,又要防止留下“后遗症”。注意把握政策策略,注重内外有别,做好舆情风险管控。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纪律保障。

   (五)加强信息报送。确权登记股每月8日前向市局确权登记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2025年12月底前向市局书面报告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典型事例(案例)等整治工作情况。

    附件:1.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开展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专班

          2.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任务台账


附件1

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开展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专班

    成立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开展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专班,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员如下:

    组  长:林明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万景详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智宁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文栩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秦晓梅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谢学专    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滕春霞    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股长

            陈文畅    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负责人

            杨   璐    工程规划股股长

            潘沿晓    国土空间规划股副股长(负责全面工作)

            陆光枝    自然资源执法中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专项工作日常工作。主任由滕春霞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由确权登记股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专项工作日常工作。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21138944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