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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负责人:吴雷
联系电话:0777-3685903
电子邮箱:qbzhxzzfj@qinzhou.gov.cn
内设机构:办公室、城市管理股、执法监督股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原计生大楼七楼(钦北区民政局旁)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单位职责:
(一)负责新城区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城市供水、燃气市场并规范市场准入,负责城市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综合管廊、燃气管道的建设、 运行和维护监管工作。综合协调强电、弱电地下管网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负责统筹内河、内湖环境建设管理。负责海绵城市建设,负责统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监督相关公用事业的服务质量。
(二)负责新城区道路、桥梁、城市照明、景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景观照明及配套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的管理工作。负责新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景观照明及配套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临时占用、挖掘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和标准。负责主城区、新城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处置的指导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维护。 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督各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四)负责新城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管理工作。负责新城区公园、防护绿地、城区道路绿化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新城区公共绿地包括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带的绿化养护及保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城区城市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及竣工备案工作。
(五)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和区关于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以上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各项工作规划和责任制度,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或监督检查。负责行使区本级范围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具体执法事项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准。
(六)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内执法设备的采购、维护等工作。负责领域内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以及领域内与执法有关的信访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新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八)指导、检查乡镇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 照明、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燃气、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等行政执法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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