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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钦北区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
2.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乡镇环卫工作开展,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的评比、环境卫生的考评。
3.协助开展环境卫生宣传科研教育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各项竞赛活动。
负责钦州城区子材东西大街、永福西大街东段以北行政区域(含子材东大街、蓬莱大道、永福东大街东段)的清扫保洁(包括街道、广场、立交桥、过街天桥、江河、保洁段、水利干渠的清扫保洁等)和垃圾收集清运、垃圾中转站运作管护、建筑渣土管理、垃圾处置收费和管理、粪便的清运和处理;城区公厕、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二)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区环境卫生管理站设7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增挂财务股牌子)、生产管理股、收费管理股、设施设备建设管理股、渣土管理股、环卫车辆管理股、环卫清扫保洁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是属于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二层机构,实行单位独立核算。截止到2024年12月底编制人数42人,占编人数39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31人,环卫工人390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856.15万元,同比减少315.23万元,下降14.5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856.15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315.23万元,下降14.52%,主要原因是项目被压减,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1856.15万元,同比减少315.23万元,下降14.5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同比减少8.96万元,下降23.6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缴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0.6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6.79万元,下降7.7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缴费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1705.28万元:用于环卫站环卫工人工资、环卫项目经费开支。同比减少306.8万元,下降15.25%,主要原因是项目被压减,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扶贫第一书记经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无增减。
5.住房保障支出(类)39.8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7.33万元,增长22.53%,主要原因是今年支付以前年度未完成公积金,支出增多。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73万元,项目支出214.4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45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三)事业单位医疗21.5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7.37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扶贫第一书记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39.87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705.28万元,主要是用于环卫聘用人员工资、日常经费及环卫车辆保养维修等。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20.8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单位残疾人保障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1.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度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9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8.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0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8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336.48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36.4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分配支付方面不均衡,影响支付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和核定结果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管理工作,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环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3.67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7.89万元,执行数为331.61万元,完成预算的95.3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投入该项经费,落实机械清扫常态化,进行垃圾桶、果皮箱每天清掏,定期清洗,完成辖区106.5万平方米(一级街道面积)全天候保洁,日清垃圾 145 吨;通过科学统筹安排所有环卫特种专用车辆按部就班,按质按量每天完成主城区常态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改善大气污染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品质提升工作任务。
(三)2024年度区环卫站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汇总表
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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