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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8-01 16:06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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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接市级下放的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执法职责,依法行使辖区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2.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3.负责辖区内林业和草原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4.负责辖区内水利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5.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6.指导乡镇(街道)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完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8月因机构改革,原钦州市钦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变更为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为副科级。内设7个部门:综合股法规股城市管理中队自然资源中队林业中队水利中队劳动保障中队。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4年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91.32万元,同比增加160.15万元,增长48.3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91.3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60.15万元增加48.36%,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机构改革,单位职责改变,人员增加,收入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无增减。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无增减。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无增减。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减。

(二)支出总计 491.32万元,同比增加160.15万元,增加48.3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8.9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8.45万元,增长89.92%,主要原因2024年因机构改革,2024年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14.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同比增加4.57万元,增加45.98 %,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420.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单位项目经费开支。同比增加130.98万元,增加45.3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扶贫第一书记经费方面的支出。同比无增减。

5.住房保障支出(类)17.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6.14万元,增长52.93%,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无增减。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减。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60万元,项目支出23.7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1.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0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2.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2.2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行政运行398.7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城管执法21.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春节慰问费、执法服装费和聘用人员的办公经费、车辆的运行经费和购买人员团体险的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17.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1.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8.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9.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无支出,2024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 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0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3.46万元,增长21.23%。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单位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23.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一)综合执法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5.86分、评价为一等,通过投入13.09万元执法工作经费,用于支付购买执法制服团体意外险、用于因工作需要租用皇马汽车租赁公司执法用车支出,春节节前慰问经费。投入该项目经费,可以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工作效率。慰问一线执法工作人员,体现对单位人员的关心和鼓励,增强单位人员之间的凝聚力。

(二)市容整治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9.28分、评价为一等,通过投入3.49万元市容整治工作经费,用于支付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购买执法制服。通过开展市容综合整治,纠正各种市容乱象,规范市容环境秩序,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夜晚蹲守巡查主次干道,管控泥头车辆扬尘现象;高效的办结群众的投诉案件,及时保障群众权益。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自评得分88.13分、评价为二等,通过投入2.35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经费,用于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费用保障弱势群体就业权益。

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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