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办法(试行)的通知》和《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情况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撰写。报告包含本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八项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
健全本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以办主任为组长、办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2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职责明确,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我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实施细则》《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等工作制度,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根据政府信息动态情况,及时更新《钦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钦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
二、围绕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一中心两馆”等渠道,推进政务各项工作信息公开。二是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划分的规定》及本办部门工作职能,人防经费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人防建设发展规划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财政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设计、施工、验收资料属国家秘密级事项,有关人防经费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及人防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及建设情况涉密,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办不涉及需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通过本办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公开本办机构概况、工作动态、行政审批、人民防空知识等政府信息共37条,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条文,2016年,钦北区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受钦州市人防办委托从 3 月 1 日 起对在钦北新城区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时机尚未成熟,所以本办没有在区政务服务窗口专门设立了区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接待需查阅政府信息或办理申请信息公开的群众。2017年,本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办政府信息属免费公开不涉及收费,凡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且属于我办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办均无偿提供。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本办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年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需要改进之处:一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二是信息更新要更加及时准确;三是由于人防工作具有较强的保密特殊性,导致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以及向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报送数量较少。在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决心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巩固和提高已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深入扎实地做好政务公开每个环节的工作,把人防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社会民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下一步改进计划:一是不断建立健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对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并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工作,确保网站运行流畅。
八、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办不存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钦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