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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1-10 00:00     来源: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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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钦州市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要求,现将钦北区住建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正确领导精心指导下,根据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和印发了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整理、送审、主动公开报送等工作。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一年来,我们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以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城建形象为目标,精心组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内容,积极有效地促进了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便民服务为主,兼顾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的原则,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各负其职的工作措施,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单位2017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开的所有信息均属免费公开,没有违规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发生一例因政务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案件,实现了无举报、无投诉和无失泄密等不稳定事件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本单位的业务较多,人员有限,每个同志要负责几个专业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因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二是增补更新公开信息。更多地开辟信息公开的途径,畅通渠道,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努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度,我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钦北区住建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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