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及市有关工程审批、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以及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管理,负责辖区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及市政配套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勘察和城市工程测量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事业项目的建设行业管理。
4.负责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政策、规章制度。参与工程建设技术监督和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统筹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城市供水管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城镇生活垃圾设施、城镇环卫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新建市政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勘察设计规范的实施。
7.负责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抗震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村镇建设发展。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质量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申报、认定、规划编制工作。
9.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行政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
10.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拟定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区本级房改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危旧房改住房的改造管理工作。负责房改住房资金收取、回拨审批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工作。
11.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以及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征集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物业小区信息调查,建立物业小区管理档案;指导物业小区的移交和接管工作,指导各镇(街道)调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二)机构设置情况
住建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法规监督股)、城市更新建设股、村镇股、建筑业管理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区住房保障中心(白蚁防治所)、消防站、行政审批股、物业管理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5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钦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独立核算);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1.区住房保障中心、2.区建筑管理站(独立核算)、3.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4.区建筑工程消防管理站、5.区物业管理所。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79.64万元,同比减少1799.58万元,下降38.4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79.64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799.58万元,下降38.46%,下降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份机构改革钦州市钦北区燃气管理站、钦州市钦北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钦州市钦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划转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无增减。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无增减。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无增减。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同比无增减。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减。
(二)支出总计 2879.64万元,同比减少1799.58万元,下降38.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5万元:全部用于平陆运河沿线—钦北城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类支出项目为2024年度新增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9.9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83.29万元,下降45.45%,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份机构改革钦州市钦北区燃气管理站、钦州市钦北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钦州市钦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划转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48.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同比减少49.73万元,下降50.81%,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份机构改革钦州市钦北区燃气管理站、钦州市钦北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钦州市钦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划转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类)67.23万元,主要用于新棠、板城镇污水处理厂营运经费支出。同比增加61.31万元,增长1035.6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增加了钦北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2022年运营经费、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屯宽村绿色照明示范项目、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榃头村太阳能光伏路灯项目等项目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1881.6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办公经费、南北二级路桅杆坳至清水窝路段工程电费、钦北新城区城市道路及污水泵站电费、钦州市钦北区8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技改消缺项目、市政公共设施维修、老旧小区电梯加装经费、国道325左侧路基水毁整治工程款、道路绿化养护服务费、污水泵站设备采购、水毁抢修工程、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公共照明项目、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北区赛段风貌改造项目1标段工程款、钦北区2018年改厨改厕补助资金等方面支出。同比减少1835.53万元,减少49.38%,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份机构改革钦州市钦北区燃气管理站、钦州市钦北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钦州市钦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划转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相应的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类)1.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份机构改革,减少了区环境卫生管理站2024年区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类)163.04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同比增加163.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该类支出项目为2024年度新增项目。
8.住房保障支出(类)613.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长田街道办片区棚改项目配套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等项目的支出。同比减少56.89万元,下降8.49 %,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份机构改革钦州市钦北区燃气管理站、钦州市钦北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钦州市钦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划转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相应的在编人员公积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9.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无增减。
1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减。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09万元,项目支出1386.2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00万元,全部用于平陆运河沿线—钦北城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
2.行政单位离退休4.76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70万元,全部用于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2万元,全部用于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缴。
5.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4.50万元,全部用于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0.00万元,全部用于局本级2022年疫情期间采购抗疫物资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14.50万元,全部用于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8.事业单位医疗10.96万元,全部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公务员医疗补助12.69万元,全部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10.水体30万元,全部用于钦北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2022年运营经费。
11.可再生能源37.23万元,全部用于大直镇屯宽村绿色照明示范项目、小董镇榃头村太阳能光伏路灯项目等项目。
12.行政运行327.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2024年才发展专项资金等方面支出。
13.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4.9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办公经费、南北二级路桅杆坳至清水窝路段工程电费、钦北新城区城市道路及污水泵站电费、市政公共设施维修、国道325左侧路基水毁整治工程款、道路绿化养护服务费、污水泵站设备采购、水毁抢修工程、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公共照明项目等项目支出。
1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40.00万元,全部用于钦北区镇级8座污水处理厂设施技改消缺项目经费支出。
15.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29.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水毁灾害抢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经费等方面支出。
1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91.19万元,主要用于改厨改厕项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助资金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全部用于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8.棚户区改造329.85万元,主要用于长田街道办片区棚改项目配套燃气管道安装工程、2024年钦北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广西钦州陶瓷总厂危旧房拆除等相关费用)、2024年钦北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服务费、2024年钦北区城市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进度款、2024年钦北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施工图审查费、2024年钦北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监理费等方面支出。
19.农村危房改造164.73万元,全部用于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
20.老旧小区改造96.60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钦北区永福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第一标段工程进度款、钦北区子材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进度款、钦州市钦北区白水塘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第一标段工程进度款、钦州市钦北区坭桥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第一标段工程进度款、钦北区老旧小区配套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一期)第一标段工程第一期工程进度款、工程监理服务费余款(钦州供电局宿舍小区、粮运车队小区、铁路小区、广西第三地质队小区、白水塘公寓老旧小区)、钦州市幸福苑一区、第八中学宿舍小区、地质队小区改造工程监理服务费余款等方面支出。
21.住房公积金21.96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1.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34.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2.29万元,其中:
1.城市公共设施8.00万元,主要用于毁灾害抢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经费。
2.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21.71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皇马)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网络费)、钦州市钦北区(皇马)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电费)等方面支出。
3.城市建设支出697.04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钦北区白水塘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第一标段工程款、钦州市钦北区坭桥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第一标段工程款、钦州市钦北区永福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第一标段工程款、钦州市钦北区8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技改消缺项目补助、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北区赛段风貌改造项目1标段工程款等方面支出。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万元,主要是用于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公共照明项目支出。
5.制造业163.04万元,主要是用于2024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32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同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无支出,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预算并且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度无预算并且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无支出,同比无增减。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预算并且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和2024年度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无支出,同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和2024年度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安排预算并且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和2024年度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无支出,同比无增减。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和2024年度均无公务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7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21.63万元,降低46.52%。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份机构改革钦州市钦北区燃气管理站、钦州市钦北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钦州市钦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划转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也划转到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6124.79万元,执行数3924.49万元。自评得分为94.49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为64.08%,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满意,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了财政资金的正常合理使用,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34个,项目支出总额1612.70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2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041.4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4.7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4.58%;7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334.1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0.5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0.72%;4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232.0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1.7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4.39%;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9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31%。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拨款调整率较大,本年度执行资金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提高年度执行资金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4.67万元,执行数为284.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了下达我区5个老旧小区共262户,涉及楼栋24栋的房屋建筑修缮及整治改造。较好的完成了下达的任务,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2)钦北区老旧小区配套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2.39分,评级为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6.00万元,执行数为26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进度完成11个小区889户燃气管道更新等配套设施的改造,年末未验收,较好的完成了下达的任务,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3)2024年钦北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77.78分,评级为三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8.63万元,执行数为221.66万元,完成预算的57.0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上级下达我区城市危旧房改造126套任务,其中,完成了54套D级危房的拆除及72套C级危房的修缮加固等,并已验收。较好的完成了下达的任务,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34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9.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2.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88.38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年度部门项目整体能较好的完成绩效目标,具体如下:完成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村抗震改造;较好落实了2024年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审核及发放补贴的工作;按时按质地完成了5个小区的道路硬化及修复、更换排污立管等配套基础设施的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三)2024年度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