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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建筑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8-05 10:35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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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政策、技术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2.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事业项目的建设行业管理。

3.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和各类建设定额工作按权限管理全区建筑企业及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机构及从业人员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的归集、调配和监督使用。

4.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包括供水、排水、污水、综合管廊、燃气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重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进行技术审查,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验收。

6.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建筑管理站内设股室有: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北区建筑管理由钦北区建管站、钦北区招标站、钦北区燃气站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4.98万元,同比增加14.22万元,增长7.0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4.9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4.22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长。

(二)支出总计214.98万元,同比增加14.22万元,增长7.0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5.1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56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是2023年缴费基数调增。

2.卫生健康支出(类)15.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障缴费。同比增加6.45万元,增长74.22%,主要原因是2023年缴费基数调增。

3.城乡社区支出(类)155.8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电话费等方面支出。同比增加0.53万元,增长0.3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8.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68万元,增长32.82%,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2022年11-12月份住房公积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无增长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无增长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建筑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10万元,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2.事业单位医疗8.98万元,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公务员医疗补助6.1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4.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55.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5.住房公积金18.94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建筑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2023年无绩效项目。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2023年无绩效项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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