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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政策、技术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2.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管理,负责辖区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及市政配套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勘察和城市工程测量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事业项目的建设行业管理。
4.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推广应用。负责建筑材料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建筑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监督全区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做好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审查并组织实施。
5.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和各类建设定额工作,按权限管理全区建筑企业及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机构及从业人员,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的归集、调配和监督使用。
6.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共用事业(包括供水、排水、污水、综合管廊、燃气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重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进行技术审查,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验收。
8.负责全区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城市供水、燃气市场并规范市场准入,负责城市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综合管廊、燃气管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监管工作。负责强电、弱电地下管网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负责统筹内河、内湖环境建设管理。负责海绵城市建设,负责统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监督相关公用事业的服务质量。
9.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景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景观照明及配套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的管理工作。负责新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景观照明及配套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临时占用、挖掘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城乡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和标准。负责新城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维护、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督各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1.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管理工作。负责新城区公园、防护绿地、城区道路绿化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新城区公共绿地包括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带的绿化养护及保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城区城市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及竣工备案工作。
12.负责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监督执法。负责城乡建设工程管理、住房保障管理、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广场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和情况分析,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制度。组织实施专项执法。制定城市有关市容市貌、户外广告设施的专业规划,拟订相关标准和规范。
13.负责政府投资城建工程项目施工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区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和工程建设管理,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全区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按有关规定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战时,根据上级命令,发放防空袭警报,组织指挥人民群众疏散、隐蔽和开展防空袭斗争。
15.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区重点镇建设。
16.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职责。负责房改房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职责,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准入资格审核,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组织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租售、退出和运营等工作。参与拟定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销售价格和租金标准。
17.承担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职责。组织拟订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辖区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房地产交易市场。负责房地产交易监督和管理职责,包含房屋交易合同网签网备的监督管理等职责、负责房地产企业资质、白蚁防治资质、负责房地产专项资金的监管。负责房产测绘市场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18.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市制定的物业管理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招标投标。
19.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股、城市更新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法规监督股、人防股、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股、房产管理股、物业管理股、市政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包含住房保障中心、区物业管理所、区消防管理站)、区质监站(独立核算)、区建管站(包含区招标站、区燃气站)、区环卫站(独立核算)、区城管大队(独立核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679.22万元,同比增加607.97万元,增长14.9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679.2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607.97万元,增长14.93%,主要原因是(1)2023年增加钦北区镇级8座污水处理厂设施技改消缺项目经费支出,(2)2023年增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3)2023年增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支出。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长。
(二)支出总计4,679.22万元,同比增加607.97万元,增长14.9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3.2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3.47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人退休。
2.卫生健康支出(类)97.8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同比增加24.83万元,增长33.99 %,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人退休。
3.节能环保支出(类)5.92万元,主要用于新棠、板城镇污水处理厂营运经费支出。同比增加5.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该项目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3,717.1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南北二级路桅杆坳至清水窝路段工程电费 、园林绿化工作经费、市政公共设施维修、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北赛段风貌改造项目二标段剩余工程款、改厨改厕项目经费、老旧小区电梯加装经费、污水处理厂专用设备购置费、皇马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及处置费、环卫垃圾清运车购置、环卫经费、综合执法工作经费、市容整治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同比增加573.31万元,增长18.24%,主要原因是(1)2023年增加钦北区镇级8座污水处理厂设施技改消缺项目经费支出;(2)2023年增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3)2023年增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3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同比减少1.41万元,下降31.97%,主要原因是2023年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没有安排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670.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6.80万元,增长2.57 %,主要原因是(1)2023年增加棚户区改造资金支出;(2)2023年增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
7.国防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防空方案编修工作经费支出。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该项目支出。
8.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无增长。
9.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长。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8.79万元,项目支出1,766.0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人民防空2.0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防空方案编修工作经费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11.0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3.事业单位离退休18.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23万元,为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94万元,为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缴费。
6.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00万元,主要用于防艾工作宣传经费支出。
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00万元,为局属2022年疫情期间采购抗疫物资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19.60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9.事业单位医疗31.33万元,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公务员医疗补助34.9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11.水体5.92万元,主要用于新棠、板城镇污水处理厂营运经费支出。
12.行政运行648.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1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7.22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园林绿化护理费及污水、垃圾费代收手续费等支出。
14.城管执法30.1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服装、设备购置、执法工作经费支出。
15.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54.00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镇级8座污水处理厂设施技改消缺项目经费支出。
16.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公共照明项目经费支出。
1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5.94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站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环境卫生治理、环卫设备维修等经费支出。
18.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56.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1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7.25万元,主要用于改厨改厕项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助资金支出。
20.农林水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1.棚户区改造5.0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
22.农村危房改造388.5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
23.老旧小区改造188.91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款支出。
24.住房公积金87.55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1.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9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42万元,其中:
1.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50万元,主要用于皇马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支出。
2. 代征手续费0.42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公司代征污水、垃圾处理费手续费支出。
3. 城市建设支出84万元,主要用于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北区赛段风貌改造项目经费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6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下降0%。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50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6.56万元,下降12.3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减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2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2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4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4074.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0.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4.4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自评得分为87.72分,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满意,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了财政资金的正常合理使用,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3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1,517.4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1.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钦市财建〔2022〕182号)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平均100分、评分等级一等,通过投入120.3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工作经费,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危房进行更新改造,达到抗震标准,实现全部验收合格,保障了村民住房安全。
2.泽源小区碧海苑2栋1单元住宅楼加装电梯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平均80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0万元引导和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宜居水平。
3.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8.63分,平均88.63 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150.02万元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用于支付污水提升泵站电费,维修维护路灯、信号灯,划设市政交通标志线,完善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方便市民出行,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4.(钦市财建〔2023〕81号)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平均100分、评分等级一等,通过投入245.3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工作经费,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危房进行更新改造,达到抗震标准,实现全部验收合格,保障了村民住房安全。
5.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自评得分为94.59 分,平均94.59 分、评分等级一等,通过投入110.11万元已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正常开展。确保群众住房安全。
6.2023年区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自评得分为100分,平均分100 分、评分等级一等,2023年通过投入1.50万元的驻村专项工作经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派一名驻村第一书记,开展乡村振兴日常工作,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助力乡村振兴。
7.泽源小区汇景苑8栋2单元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85.42分,平均85.42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0万元引导和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宜居水平。
8.泽源小区汇景苑5栋3单元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平均80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0万元引导和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宜居水平。
9.泽源小区枫林苑1栋1单元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平均80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0万元引导和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宜居水平。
10.泽源小区春江苑8栋1单元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平均80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0万元引导和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宜居水平。
11.幸福花园小区2栋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平均80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0万元引导和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宜居水平。
12.皇庭翡翠湾小区2栋、3栋住宅楼之间加装电梯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平均80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0万元引导和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宜居水平。
13.泽源小区春江苑2栋1单元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82.22分,平均82.22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0万元引导和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宜居水平。
14.房屋普查和消防工作经费,自评得分为81.80分,平均分81.80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0万元已完成钦北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承灾体(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
15.新冠感染疫情期间铁马护栏橡胶路锥采购费用,自评得分为 92.32分,平均分92.32分、评分等级一等,通过投入10万元新冠感染疫情期间围挡安装拆除专项费用;在封控区、管控区进行围挡安装、拆除,对可能传播地区的居民实行尽可能单独地隔离,以阻断新冠病毒可能传播的渠道,保障居民生命健康安全。
16.皇马水务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及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自评得分为 80.29分,平均分80.29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0.42万元对皇马水务公司代征收污水处理费及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为保障代征手续费按照委托协议规定的时间进行支付,确保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及时有效收缴。
17.钦州市钦北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运营经费,自评得分为 80分,平均分80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0万元,对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和相关配套污水管网 进行技改消缺和对板城镇、新棠镇等2座新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管网采用PPP模式进行实施,使我区10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并达标排放。
18.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北赛段风貌改造项目二标段剩余工程,自评得分为99.98分,平均分99.98分、评分等级一等,通过投入84万元,对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北赛段的房屋外立面进行改造、屋顶整治、景观节点村屯和风光带(钦北段)建设,实现风貌提升改造,为自行车世界巡回赛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
19.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北赛段风貌改造项目一标段剩余工程款,自评得分为80分,平均分80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0万元,对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北赛段的房屋外立面进行改造、屋顶整治、景观节点村屯和风光带(钦北段)建设,实现风貌提升改造,为自行车世界巡回赛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
20.园林绿化工作经费,自评得分为84.50分,平均分84.50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42万元园林绿化工作经费,扎实有效地开展日常监督巡查和专项巡查工作,完成北新城区与皇马工业园片区204269㎡的绿化面积的养护、月均检查护理30次等检查工作,日常监管率达到100%,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100%,进一步美化了钦北新城的园林绿化环境,促进我区园林绿化的发展。
21.人民防空方案编修工作经费,自评得分为90.71分,平均分90.71分、评分等级一等,通过投入2万元已完成编制人民防空方案编修工作,为人民防空工作提供有效方案。
22.农村改厕补助资金,自评得分为81.27分,平均分81.27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10万元农村改厕补助资金,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生产”的要求,建设和完善农户化粪池、便池、冲洗设备,达到了“两池一洗”的标准,提升厕所卫生质量,改善了村民生活卫生条件。
23.非税征收管理工作经费,自评得分为97.30分,平均分97.30分、评分等级一等,通过投入17.30万元项目管理工作经费,用于支付29名聘用人员五险一金,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保障了员工合法权益,提升了员工满意度。
24.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经费,自评得分为89.48分,平均分89.48 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9.48万元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经费,用于支付日常办公费,租车费,差旅费,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25.2022年度钦北区皇马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自评得分为 86.50分,平均分86.50 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50万元,及时对污水进行处理,确保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实现环境评价达标。
26. 钦北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97.33分,平均分97.33分、评分等级一等,通过投入4.33万元,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
27.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北赛段风貌改造项目Ⅱ标段监理,自评得分为100分,平均分100分、评分等级一等,通过投入13.86万元,对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北赛段的房屋外立面进行改造、屋顶整治、景观节点村屯和风光带(钦北段)建设,实现风貌提升改造,为自行车世界巡回赛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
28.钦北大道污水泵站设备采购,自评得分为90.99分,平均分90.99分、评分等级一等,通过投入20万元,为彻底解决钦北大道污水泵站故障频发问题,我局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钦北大道污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对钦北大道污水泵站进行全面更换,切实提升钦北新城区污水治理能力。
29.嘉馨园小区4栋1单元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平均80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0万元引导和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宜居水平。
30.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专项工作经费(非税),自评得分为 91.59分,平均分91.59 分、评分等级一等,通过支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费1.17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次数1次,培训4人,培训合格率100%;月均开展安全大检查1次以上,全年安全检查17次,安全检查覆盖率100%,取得了报建工程安全生产率99%的效果,基本保障2022年全年部分日常开支,确保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1.环卫下半年工作经费,自评得分为90.80分,平均分90.80分、评分等级一等,通过投入136.91万元环卫经费,持续落实日常城区垃圾清运、清扫保洁作业工作,维修维护环卫车辆和环卫设备,及时有效对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改善了钦北城区环境,提升了市容市貌,维护了城区形象,提高居民满意度。
32.环卫经费,自评得分为98.44分,平均分98.44 分、评分等级一等,通过投入153.55万元环卫经费,持续落实日常城区垃圾清运、清扫保洁作业工作,维修维护环卫车辆和环卫设备,及时有效对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改善了钦北城区环境,提升了市容市貌,维护了城区形象,提高居民满意度。
33.区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自评得分为69.98分,平均分69.98 分、评分等级三等,2023年通过投入1.50万元的驻村专项工作经费,区环卫站驻派一名驻村第一书记,开展乡村振兴日常工作,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助力乡村振兴。
34.环卫经费(专户资金),自评得分为100分,平均分100分、评分等级一等,通过投入200万元环卫经费,持续落实日常城区垃圾清运、清扫保洁作业工作,维修维护环卫车辆和环卫设备,及时有效对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改善了钦北城区环境,提升了市容市貌,维护了城区形象,提高居民满意度。
35.环卫经费(人员经费),自评得分为85分,平均分85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100万元环卫经费,持续落实日常城区垃圾清运、清扫保洁作业工作,维修维护环卫车辆和环卫设备,及时有效对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改善了钦北城区环境,提升了市容市貌,维护了城区形象,提高居民满意度。
36.区垃圾分类办工作经费,自评得分为67.42分,平均分67.42分、评分等级三等,通过投入3.48万元可以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的使用,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等几方面的效益。减少占地,减少环境污染、变废为宝、废弃的电池等含有金属汞等有毒物质,会对人类产生严重的威胁,废塑料进入土壤,会导致农作物减产,因此回收利用可以减少环境的危害。
37.综合执法工作经费,自评得分为91.31分,平均分91.31分、评分等级一等,通过投入26.95万元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用于购买执法设备,支付办公经费,向皇马汽车租赁公司租用执法车辆和春节慰问费,开展城乡各街道和辖区流动摊点和非法占道经营的整治,开展泥头车整治扬尘工作和处理市长热线,规范了各摊点经营秩序,有效减少了违法占道经营现象。
38.市容整治工作经费(非税),自评得分为85.43分,平均分85.43 分、评分等级二等,通过投入3.22万元市容整治工作经费(非税),通过自行整治与联合整治轮番推进、机动巡查与定点值守相结合方式进行严格管控;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xls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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