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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钦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在辖区内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6间办公室,其中一间为独立监督档案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基本日常办公所需。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3年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6人,实有在职5人,实有退休1人。聘用临时人员4名。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钦北区质安监站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95.51万元,同比减少7.89万元,下降7.6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51万元,同比减少7.89万元,下降7.63%。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无增减。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压减,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9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26%,同比减少1.78万元,下降1.97%;项目支出7.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3%,同比减少6.11万元,下降45.26%。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9.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8%,同比增加0.3万元,上升3.4%。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2%,同比增加1.69万元,上升59.92%。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同比减少0.3万元,下降5.7%。
(4)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76.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61%,同比减少9.57万元,下降11.0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8.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26%,同比减少1.78万元,下降1.9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72%,同比减少2.52万元,下降3.2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8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12%,同比增加0.04万元,增长0.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33%,同比增加0.7万元,增长22.4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3%,同比减少6.11万元,下降45.26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无变动。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3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6.11万元,下降45.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8.1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3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2.6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4.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公务员医疗补助1.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按人员数量统一缴纳的公务员医疗保险。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7.39万,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方面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万元,比2022年预算0.4万元减少0万元,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4万元,无变化。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逐渐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北区质安监站预算单位的构成
2023年的部门预算由本级1个事业单位构成,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6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67万元,同比减少0.27万元,降低28.72%,其中:集中采购0.6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下降0.27万元,减少28.72%;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6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6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站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3年我站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95.51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3年我局1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7.39万元,分别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专项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7.39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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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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