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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9-27 00:00     来源: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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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主要职能

1)根据钦州城市规划区城建监察执法目标,负责制定钦北区城建监察执法目标并组织实施。

2)依法实施城市市政工程方面监察。

3)依法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监察。

    (4)依法实施城市公用事业的监察。

5)依法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监察。

6)依法实施城市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监察。

7)依法实施城乡规划方面管理。

8)负责实施城市临时占道经营、占道展销等审核管理。

9)负责全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10)承办上级转交的涉及城市管理事项的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群众投诉及市长热线。

11)负责对各镇城建中队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钦州市钦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是钦州市钦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属二层机构,其中: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设置6个部门:办公室、法规股、规划中队、市容第一中队、市容第二中队、市容第三中队,派驻机构为钦北区11个乡镇中队。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共 42个,其中在职参公管理37人,后勤服务编制5,年末实有参公管理35人,后勤控制编制4,区聘人员120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27.6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54.42万元,增长(下降) 17.6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27.61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54.42万元,增长17.68 %。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经营收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0%。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0万元,下降0%

(二)支出总计1027.61万元,同比增加154.42万元,增长17.6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医疗支出,2017年度决算减少26.38万元,减少59.29%,主要原因是区分在职职工人员医疗和区聘人员医疗。

3. 城乡社区支出(924.06万元:用于城管执法人员工资、执法经费开支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56.21万元,增长20.34%,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人员增加支出经费相应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1.5万元:用于扶贫人员的办公经费,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今年扶贫任务与2017年一样。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6.5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38 万元,增长28.67 %,主要原因是区分了在职职工人员的社保与区聘人员的社保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37.3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21万元,增长61.3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上调,缴费增加。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2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027.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54.4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量加大,人员增加,收入增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027.61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54.4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量增加,人员费用支出增加。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3.7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7.61万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54.42万元,增长17.68%其中:基本支出797.18万元,项目支出 230.4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年初预算为11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7%

2.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单位没有行政单位医疗。

3.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 20.84万元,支出决算为1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6.90%。年中医疗保险有变动,年末预算资金拨款未到位。

4.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36.77万元,支出决算为3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60 %。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公积金基数比2017年上升,公积金缴费增加,区聘人员住房公积金增加。

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3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7.97%。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项目预算资金拨款不及时到位。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004.64万元,支出决算为92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1.9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项目资金拨款不及时到位。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7.1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49.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节约办公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在执法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追加个人补助。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30.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专用材料费等。

(一)工资福利支出6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办公经费增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项目经费拨款不及时到位。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度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18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据统计,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

(三)2018年度公务用车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度年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2018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购置2018年度支出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同比增加(或减少)0  万元,增长(或下降)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7.63万元(决算CS05表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做预算安排2017年度增加30.34万元,增长175.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环卫站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评价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2018年度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61.95%。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市容整治工作经费目自评得分为72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流动摊点经营成本低、利润高、流动性强,反弹性强,管理难度大;二是部分市场经营方未尽自身管理责任,加剧市容乱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创新城市管理机制;二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狠抓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执法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72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执法设备不足,工作难度二是执法环境恶劣,执法周期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投入执法设备,抓好业务指导工作;二是加强执法宣传,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钦州市钦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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