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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及管理办法;协同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监督实施全区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及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自治区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并组织实施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协助建设招标采购平台;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加强医药价格管理;组织实施自治区、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及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
科室负责人:黄玉燕
联系电话:0777-3685908
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政通街4号(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邮编:5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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