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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自治区、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执行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调剂平衡机制,执行自治区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自治区有关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贯彻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协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贯彻执行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市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底,我局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下属有一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即钦州市钦北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钦州市钦北区医疗保障局本级设置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股。
编制构成情况: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23人,实有在职23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数5人,编内实有在职人员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机关后勤服务编制数3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有3人。
2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编制数20人,编内实有在职18人,实有离休 0人,实有退休 0 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39.34万元,同比减少653.93万元,下降38.6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36.91万元,同比减少656.36万元,下降38.76%,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级财政配套基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01万元,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单位税务代缴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2.43万元,同比增加2.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转入单位税务代缴专户的收入未作支出。
(二)支出总计1039.34万元,同比减少653.93万元,下降38.6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2.0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85万元,增长51.16%,主要原因是:新增5名在职人员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988.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工伤及生育保险和医疗费补助等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69.12万元,下降40.38%,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级财政配套基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
3.住房保障支出(类)17.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56万元,增长34.13%,主要原因是:新增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5名在职人员支出。
4.结余分配0.0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1.29万元,同比增加1.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转入单位税务代缴专户的收入未作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41万元,项目支出755.6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06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2.行政单位医疗209.47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及离休人员医疗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1.30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4.城乡医疗救助521.72万元,主要用于对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5.行政运行221.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支出。
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9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费支出。
7. 住房公积金17.92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6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4.14万元,增长22.26%。主要原因是:2021年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新增5名在职人员,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71.59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79.61%。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局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1.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人员不足;二是绩效评价相关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绩效评价中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一核实,修订和补充完善相关制度,从根源上防止问题和情况的出现;二是对各项目单位发现的个性问题,积极敦促项目部门建立问题台账,采取销号式的方式,逐一解决问题。
(2)离休人员医疗费(含企业)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人员不足;二是绩效评价相关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绩效评价中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一核实,修订和补充完善相关制度,从根源上防止问题和情况的出现;二是对各项目单位发现的个性问题,积极敦促项目部门建立问题台账,采取销号式的方式,逐一解决问题。
(3)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人员不足;二是绩效评价相关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绩效评价中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一核实,修订和补充完善相关制度,从根源上防止问题和情况的出现;二是对各项目单位发现的个性问题,积极敦促项目部门建立问题台账,采取销号式的方式,逐一解决问题。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4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人员不足;二是绩效评价相关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绩效评价中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一核实,修订和补充完善相关制度,从根源上防止问题和情况的出现;二是对各项目单位发现的个性问题,积极敦促项目部门建立问题台账,采取销号式的方式,逐一解决问题。
3.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钦州市钦北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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