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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我局紧密结合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行政监管安全责任,致力于建设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机关,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我局成立了以施燕局长为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同时,明确和强化各股室的职责,加强股室之间的协作,共同抓好本单位信息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根据《钦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钦北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八项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编制并公开了本单位对外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工作人员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计划与执行、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形式要求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情况。
三、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钦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八项制度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公布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钦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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