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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2月26日挂牌成立,是区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是在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基础上整合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原区林业局、原区地震局等4个部门的部分职责组建,承担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议事机构办公室职责。
(一)机构情况: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有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股、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股等3个内设股室,下设置有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服务中心3个二层机构。
(二)人员情况:局核定编制32个,其中行政编制8个,参公事业编制7个,事业编制17个;另有后勤控制编3个。共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2024年12月底实有干部职工人数32人,其中行政7人,参公管理人员6人,事业人员16人,后勤控制数3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构成由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及下设置的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服务中心3个二层机构,这3个二层机构非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29.22万元,同比减少57.62万元,下降8.39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29.2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57.62万元,下降8.39 %,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级拨付的资金项目比2023年度减少了。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629.22万元,同比减少57.62万元,下降8.3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5.9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9.18万元,下降29.44 %,主要原因在本年度没能及时支出养老保险金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类)22.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费用及公务员补助,同比减少7.55万元,下降了25.09%,主要原因在本年度没能及时支出医疗费用和公务员补助。
3.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区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同比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30.8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4.16万元,增长了84.74%,主要原因是在本年度支出2023年度部分住房公积金。
5.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类)528.33元,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及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同比增加35.54万元,增长了7.21 %,主要原因是发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82万元和发放2023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受灾人员救助)24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87万元,项目支出206.3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2.62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局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78万元,主要是用于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养老保险金。
(三)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58万元,主要是用于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残疾人保障金。
(四)行政单位医疗16.79万元,主要是用于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5.75万元,主要是用于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保险。
(六)农林水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30.87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运行326.37万元,主要是用于应急管理行政、参公及事业单位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应急日常办公经费等。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34万元,主要是用于应急管理事务工作中办公经费。
(十)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96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自治区应急管理专项(安全生产大演习)支出。
(十一)消防应急救援20.68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森林消防队员备勤费。
(十二)自然灾害救灾补助110.9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82万元和发放2023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受灾人员救助)24万元。
(十三)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钦北区第三批备灾点防汛物资和救灾物资款。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2.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3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5万元,支出决算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7%;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减少1.06万元,下降17.43%。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无增减。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36万元,下降25.37%。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度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36万元,下降25.37%。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车辆外出,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经费执行。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车辆外出,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同比增加0.3万元,增长41.67%。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而发生的用餐费。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6个批次、共计114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6个批次、11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规定,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而其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的应急综合检查工作及公务接待较上一年增加了。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4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7.58万元,降低19.04%。主要原因是:除了正常运转开展应急救援救灾等工作所需要的支出外,我局严格控制其他无必要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816元,执行数488.24万元,自评得分为95.98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应急工作推进有力,项目经费按专项进行明细核算,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要求专款专用,达到预期的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3个,项目支出总额65.37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60.3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4.6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2.35%。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5.3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65%。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项目资金尚未支出;二是个别项目为跨年项目,相同项目在相同时间段支付比例不同,导致该项目年度支付情况有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将督促项目负责人注意时间节点,加快项目进度,加快资金支付。逐项整改完善,充分发挥部门预算资金的整体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年清算资金洪涝灾害)项目自评得分80.84分,评级为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4.17%。我局已按制定的绩效目标采购应急防汛物资,主要有皮卡电力排水泵车、无人机、抽水泵、卫星电话、救援装备等共95.93万元,该批应急救灾物资已全部验收入库并投入使用,提升钦北区防灾减灾能力,通过资金支持,及时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通过有效救灾和恢复措施,提升受灾群众满意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达到预期制定的目标。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13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2.64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应急工作推进有力,项目经费按专项进行明细核算,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要求专款专用,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2024年度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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