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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21 17:45     来源:钦北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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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和烟火爆竹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应急管理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区森林消防队、区应急救援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股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股。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钦北区应急管理局编制总数为35个,实有在职30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0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数35,编内实有在职30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0人。

2.后勤控制人数3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532.09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2.93%,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级项目支出比2023年减少了146.3万元 。2024年支出总预算532.09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22.93%,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级项目支出比2023年减少了146.3万元 。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532.09万元,同比减少158.35万元,下降22.9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2.09万元,同比减少158.35万元,下降22.93%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本级项目支出比2023年减少了146.30万元,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53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77%,同比减少12.05万元,下降2.57%;项目支出75.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23%,同比减少146.30万元,下降65.9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46.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0%,同比减少6.99万元,下降12.99%。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9.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6%,同比减少0.26万元,下降0.87%。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32.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3%,同比减少0.18万元,下降0.55%。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科目支出预算423.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51%,同比减少150.92万元,下降29.29%。减少变化比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级项目支出比2023年减少了146.20万元,其中第一次全国自治灾害风险普查项目资金减少了100万元,使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56.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77%,同比减少12.05万元,下降2.5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6.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77%,同比减少14.68万元,下降3.5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6%,同比减少3.12万元,下降6.5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45%,同比增加5.27万元,增长50.3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退休职工。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5.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23%,同比减少146.3万元,下降65.9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4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13%,同比增加39.46万元,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87%,同比减少185.76万元,下降83.6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持平。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56.3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5.7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34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1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用于应急救援救灾综合工作经费、钦北区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建设经费、应急综合工作经费(非税)、森林消防队员备勤费和企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专家服务及评审费等。

3.行政单位医疗17.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统一规定,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32.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行政单位离退休3.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如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7.公务员医疗补助12.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保险。

8.消防应急救援22.5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是根据区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由区应急局承接履行区自然局移交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承担履行森林防灭火的值班备勤和指挥调度职责,落实专职24小时值班人员,负责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执行扑火任务的指挥调度以及解决队伍的备勤费。

9.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3.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开展“三县(市)二区一场”森林和草原防灭火边界联防会议的费用。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0万元,比上年预算7万元减少了1.50万元,同比下降21.43%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了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1.50万元,同比增加0.50万元,增长50.00%。主要用于:开展应急综合工作需要进行公务接待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单位工作职能的需要而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4.00万元,同比减少2.00万元,下降33.3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4.00万元,同比减少2.00万元,下降33.33%。主要用于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47.3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北区应急管理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9.74万元,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分散采购预算19.7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3.7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细化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4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4辆(越野车3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钦北区应急管理局所核定公务车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越野车3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属机关服务中心,区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1辆,其中:局本级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钦北区应急管理局(二层)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6个,预算资金75.7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2024年我局无超过200万元重点项目,2024年度森林消防队员备勤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为:工作经费共22.56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紫胶林场24名森林消防队队员和子材街道办11名消防队员的备勤费。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4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钦北区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46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3686943,联系人:黄定勤)



                                     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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