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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钦北区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2月26日挂牌成立,是区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是在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基础上整合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原区林业局、原地震局等4个部门的部分职责组建,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等4个专项指挥部和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2个议事机构办公室职责。
2.机构情况
钦北区应急管理局下设置有钦北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钦北区森林消防队、钦北区应急救援中心3个二层机构。
3.人员情况
钦北区应急管理局核定编制35个,其中行政编制8个,参公事业编制7个,事业编制17个,后勤控制编3个;共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2020年12月底实有职工人数32人,其中行政8人,参公管理人员6人,事业人员15人;后勤控制数3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决算含钦北区应急管理局直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钦北区应急管理局机关本级;局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钦北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钦北区森林消防队、钦北区应急救援中心。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79.7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30.80万元,增长66.1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79.7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30.80万元,增长66.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2019-2020年度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费及救助资金137.37万元、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经费10万元、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经费10万元及职工人数的增加人员经费也相应的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增减。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增减。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增减。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增减。
(二)支出总计579.7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30.80万元,增长66.1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6.1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4.26万元,下降28.3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有一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费15.8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14.27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职工医疗费用及公务员补助,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11.48%,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的增加也相应增加医疗费用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1.44万元,主要是用于第一驻村书记工作经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4 %,主要原因是2020年节约了驻村工作经费0.0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23.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9.22万元,增长64.30%,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的增加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基数也提高了。
5.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504.36万元,主要是用于应急管理事务、森林消防事务及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34.42万元,增长86.8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2019-2020年度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费及救助资金137.37万元、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经费10万元、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经费10万元及职工人数的增加人员经费也相应的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增减。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增减。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7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9.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230.80万元,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2019-2020年度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费及救助资金137.37万元、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经费10万元、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经费10万元及职工人数的增加人员经费也相应的增加。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9.75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230.80万元,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2019-2020年度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费及救助资金137.37万元、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经费10万元、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经费10万元及职工人数的增加人员经费也相应的增加。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98万元,项目支出222.7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283.28万元,主要是用于应急管理行政、参公及事业单位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应急日常办公经费等。
2.行政单位离退休5.75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局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37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养老保险金。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25万元,主要是用于预防艾滋病宣传工作经费。
5.行政单位医疗12.18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1.84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保险。
7.其他扶贫支出1.44万元,主要是用于第一驻村书记开展扶贫工作经费。
8.住房公积金23.56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0万元,主要是用于应急管理事务工作中办公经费。
10.灾害风险防治4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指挥中心工作经费。
11.安全监管27.0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费及市局拨付2019年度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经费10万元
12.应急救援16.8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中心工作经费。
13.应急管理1.1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经费。
14.森林消防应急救援30.35万元,主要是用于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备勤费及扑火补助等工作经费。
15.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137.37万元,主要用于2019-2020年度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费及救助资金。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6.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费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80.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72万元,支出决算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减少0.57万元,下降70.37%。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0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均为零。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19年度决算数,均为零。
(二)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0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2019年度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区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统一由机关服务中心支付。
(三)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同比减少0.57万元,下降70.3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理部门开展检查工作用餐。据统计,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4个批次、共计2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个批次、2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检查工作减少了。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19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检查工作,节约了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16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55.66万元,上升227.18%。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的增加,也相应的增加职能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钦北区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38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21.93%。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程中,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并通过科学的管理筹划,组织及时以及有关部门支持的通力协作,共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各司其职、分头执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局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占年初项目预算的21.93%。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程中,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并通过科学的管理筹划,组织及时以及有关部门支持的通力协作,共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各司其职、分头执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森林消防应急救援综合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93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2020年原计划更新森林消防设备及防火队员服装,因资金问题没能按预算执行,希望财政能及时拨付资金,能及时发放给森林消防队员备勤费及扑火补助,更新森林消防设备,更好地提高森林扑火的工作效率。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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