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北区应急管理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和烟火爆竹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是区政府正科级行政工作部门,下设共有事业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为区森林消防队、区应急救援中心。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股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股。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1年钦北区应急管理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32人,实有在职29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8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数32人,编内实有在职29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8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570.53万元,同比增加140.58万元,增长32.7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0.53万元,同比增加140.58万元,增长32.70%。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无增减。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原林业局、应急办、民政局、水利局等单位的职能增加,承接履行区自然资源局移交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承担履行森林防灭火的值班备勤和指挥调度职责,落实专职24小时值班人员,负责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执行扑火任务的指挥调度以及解决队伍的装备(包括运兵车辆、灭火机具、消防服装)、备勤费、执行任务补贴和误餐补助、人身意外险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57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36%,同比增加124.87万元,增长38.08%;项目支出117.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64%,同比增加15.70万元,增长15.38%。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53.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9%,同比增加15.98万元,增长43.13%。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8.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0%,同比增加2.40万元,增长15.15%。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8.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4%,同比增加8.22万元,增长41.12%。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71.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56%,同比增加113.99万元,增长31.9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52.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36%,同比增加124.87万元,增长38.08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11.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98%,同比增加123.83万元,增长42.9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7%,同比减少0.49万元,下降1.4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45%,同比增加1.53万元,增长30.3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17.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64%,同比增加15.70万元,增长15.38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9.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5.71%,同比增加9.85万元,增长12.4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2.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9.32%,同比无增减。
资本性支出预算5.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97%,同比无增加5.85万元。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7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52.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7.7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35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用于救援救灾工作经费68万元、用于涉危及非煤矿山和工贸八大行业检查工作经费18万元和用于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及事故调查工作经费9万元。
3.行政单位医疗15.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2.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保险。
5.行政单位离退休6.57万元,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如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4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7.住房公积金28.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8.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22.7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费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2万元,比2020年预算2.72万元减少0.4万元,同比下降1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压缩公务接待方面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2.32万元,同比减少0.4万元,下降17%。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压缩公务接待方面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3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纳入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的3个事业单位包括: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区森林消防队和区应急救援中心。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53.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北区应急管理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1.65万元,同比增加11.65万元,其中:集中采购11.6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1.65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同比增加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6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所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1个,按区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万元,其中:局本级1个绩效考核项目,是:应急救援救灾综合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95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钦北区应急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xls
钦北区应急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