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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24 00:00     来源:钦北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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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钦北区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2月26日挂牌成立,是区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是在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基础上整合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原区林业局、原地震局等4个部门的部分职责组建,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等4个专项指挥部和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2个议事机构办公室职责  

2.机构情况  

钦北区应急管理局下设置有钦北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钦北区森林消防队、钦北区应急救援中心3个二层机构  

3.人员情况  

钦北区应急管理局核定编制35个,其中行政编制8个,参公事业编制7个,事业编制17个,后勤控制编3个;共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2019年12月底实有职工人数27人,其中行政7人,参公管理人员6人,事业人员11人,后勤控制数3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决算含钦北区应急管理局直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钦北区应急管理局机关本级;局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钦北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局属参公事业单位2分别是:钦北区森林消防队、钦北区应急救援中心我局于20192月挂牌成立,各项收支情况仅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年数作对比。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48.95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2.04万元,增长54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48.95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2.04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撤并成立新单位,2019年2月机构改革后由原安监局与原区林业局森林消防队等人员合并成立新的应急管理局,增加11名事业人员,人员的增加及单位职能的增加,财政拨款收入也相应的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348.95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2.04万元,增长5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0.3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8.42万元,增长129 %,主要原因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后由原安监局与原区林业局森林消防队等人员合并成立新的应急管理局,增加4名事业退休人员,人员的增加故支出也相应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1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等。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35万元,增加35%,主要原因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后由原安监局与原区林业局森林消防队等人员合并成立新的应急管理局,增加11名事业在职人员,人员的增加故支出也相应的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1.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帮扶工作经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了0.07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0.07万元的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4.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08万元,增加了1%。主要原因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后由原安监局与原区林业局森林消防队等人员合并成立新的应急管理局,人员的增加故支出也相应的增加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69.94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69.94万元,增加100%。主要的原因是新成立单位职能的增加。  

6.结余分配0 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8.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122.0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撤并成立新单位,2019年2月机构改革后由原安监局与原区林业局森林消防队等人员合并成立新的应急管理局,增加11名事业人员,人员的增加及单位职能的增加,财政拨款收入也相应的增加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8.95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122.04万元, 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撤并成立新单位,2019年2月机构改革后由原安监局与原区林业局森林消防队等人员合并成立新的应急管理局,增加11名事业人员,人员的增加及单位职能的增加,财政拨款支出也相应的增加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2.52万元,支出决算为34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9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2.04万元,增长54%其中:基本支出285.74万元,项目支出63.2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年初预算2018年度已完成编制,2019年2月份机构改革后增加了事业退休人员,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对比数据  

2.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年初预算2018年度已完成编制,2019年2月份机构改革后增加了事业退休人员,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对比数据主要是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初预算为20.13万元,支出决算为2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主要的原因2019年2月份机构改革后增加了11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款支出也相应的增加。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6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  

5.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7.25万元,支出决算为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 %。主要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一名行政人员。主要是用于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2018年度已完成编制,2019年2月份机构改革后增加了事业在职人员,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对比数据。主要是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9%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8.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开展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9.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0.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主要的原因是2019年2月份机构改革后增加了事业在职人员主要是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137.15万元,支出决算为269.94万元,完成预算19%主要是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137.15万元,决算为17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主要是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等基本支出。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无年初预算,决算支出为51.72万元。主要是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综合演练等支出  

13.安全监管支出决算为10万元,年初无预算,为聘请专家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点行业进行会诊费用。  

14.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年初无预算,年初预算2018年度已完成编制,2019年2月份机构改革后增加了森林消防应急救援等职能,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对比数据支出决算为34.66万元,主要是用于支出森林消防、救援人员及工作经费支出。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7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单位调整组合人员调增及调整工资津补贴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增森林消防、救援人员及工作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91万元,年初预算增加了23.28万元,主要是增加抚恤金支出15.88万元及增加4名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增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5万元,支出决算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增加0.8万元,增长101%。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19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同比增加0.3万元,增长16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据统计,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3个批次、共计65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3个批次、6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职能的增加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18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职能的增加  

(三)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2019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我局公务用车费用主要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12万元,增长136%。主要是我局2019年2月机构改革后由原安监局与原区林业局森林消防队等人员合并成立新的应急管理局,增加了13名事业人员。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在购买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的减少,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尽量减少公务用车的使用;环保节能节约用水用电减少等。  

2018年多1.81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由原安监局与原区林业局森林消防队等人员合并,故支出也应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应急管理局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项目未达到规定金额,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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