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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6 10:00     来源:钦北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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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钦北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充分运用局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累计发布信息164条,其中包含机构概况信息12条、部门文件信息60条、财政信息46条、基层单位财务分析12条、医疗服务价格信息20条、医德医风建设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信息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1、行政处罚8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时调整、更新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三审三校”程序,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手续,并按时编制发布《钦北区卫生健康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要求在部门网站上开设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统一设置机构概况、部门文件、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联系地址等子栏目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得到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局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更新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日常信息发布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加强社会评议,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情况得到有效落实,且年内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在2023年加强了业务培训,制定了“三审三校”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发布政府信息,问题基本上完成整改。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性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发布内容,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为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营造高效、透明、规范的政务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要求,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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