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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单位受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8部法律、28个法规和400多个部门规章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责。依法开展辖区范围内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诊疗、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在全区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卫生监督职责的执行机构,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制订管理范围内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定期上报卫生监督执法情况,按照区卫生健康局的要求,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执法结果;
(二)负责卫生许可、执业许可、健康许可和医疗卫生广告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和审批后的证书发放工作
(三)开展正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五)组织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
(六)开展卫生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
(八)承担同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共有直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本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我所是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健康局的二层机构,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健康局是我所主管单位。
我所内设办公室、许可审查科、监督一科、监督二科,共4个科室组成。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5年钦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6人,实有在职12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5人。具体情况如下:
1.编制数16人,编内实有在职12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5人。
2.编办批复的后勤控制数3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213.62万元,支出总预算213.62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6.48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压缩。总支出较上年减少6.48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压缩。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213.62万元,同比减少6.48万元,下降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62万元,同比减少6.48万元,下降3%。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21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66%,同比增加1.02万元,增长0.49%;项目支出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4%,同比减少7.5万元,下降150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6.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21%,同比减少5.38万元,下降21%。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71.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35%,同比减少1.75万元,下降1%。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5.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4%,同比增加0.65万元,增长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08.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66%,同比增加1.02万元,增长0.49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5.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20%,同比减少2.02万元,下降1.1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31%,同比增加4.85万元,增长18.9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50%,同比减少1.81万元,下降24.8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4%,同比减少7.5万元,下降15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1.11%,同比减少1.34万元,下降33.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9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89%,同比减少5.66万元,下降602.1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8.6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21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62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行政单位医疗7.6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4.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5.住房公积金15.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7.行政单位离退休7.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
8.卫生监督机构16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所2025年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所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5万元,比上年预算0.2万元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33.33%。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往年数据的统计,公务接待次数少且支出金额较少。其中:
1.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15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下降33.33%。主要用于:本年度公务接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逐年减少,预算也逐年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208.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其中:集中采购0.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0%,同比增加0.4万元,增长100%;分散采购预算0.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60%,同比减少0.4万元,下降66.67%。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 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我所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其中:局本级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所(二层)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个,预算资金5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钦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度重点项目预算,其中一个项目说明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经费,预算5万元,绩效目标为监督检查次数1500次,监督覆盖面87%,执法规范性100%,监督完成时间2025年12月,监督所需工作经费5万元,社会效益为发现不符卫生管理完成减少数量小于2100户。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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