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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板城镇那香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板城镇那香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单位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四)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五)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板城镇那香卫生院是隶属于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健康局二级预算单位,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级乙等医院,是钦州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健定点医疗机构。主要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培训、卫生监督的综合业务技术指导为中心,承担本乡镇辖区内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责任,开展内、外、妇、儿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可以开展血液常规、血糖、生化、肾功能、尿液常规等检验项目和心电图、DR、彩超诊断。本单位内设有门、急诊科、综合住院部、妇产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影像科、检验科和中西药房等临床科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5年钦北区板城镇那香卫生院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35人,实有在职86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5人。具体情况如下:
卫生院编制数40人,编内实有在职3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5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板城镇那香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北区板城镇那香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263.02万元,支出总预算1263.02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2.6万元,增长0.21 %,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量增加,事业收入有所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2.6万元,增长0.2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工资五险等支出增加,单位运行成本增加,药品及卫材采购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263.02万元,同比增加2.6万元,增长0.2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万元,与上年持平。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1255.52万元,同比增加2.6万元,增长0.21%。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业务量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26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64%,同比增加104.14万元,增长28.05%;项目支出787.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36%,同比减少101.54万元,下降11.42%。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单位基本运行成本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减少,金额相对减少了。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0.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同比增加0.96万元,增长100%。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262.0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92%,同比增加1.64万元,增长0.13%。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 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75.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64%,同比增加104.14万元,增长28.0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2.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5.17%,同比增加99.92万元,增长28.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63%,同比增加4.66万元,增长26.8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20%,同比减少0.43万元,下降30.9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87.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36%,同比减少101.54万元,下降11.4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8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3.74%,同比减少308.39万元,下降34.6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206.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26 %,同比增加206.85万元,增长100%。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4.事业单位医疗7.5万元。
5.住房公积金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787.6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主要为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88.65万元,同比减少208.54万元,下降70.17%,其中:集中采购28.3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1.98 %,同比增加28.35万元,增长100%;分散采购预算60.3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68.02%,同比减少236.89万元,下降79.71%。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4.8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23.8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院保留的其他用车编制为2辆,其中:我院核定其他用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救护车2辆)。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院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32个,预算资金787.65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药品及卫材项目52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药品及卫材采购。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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