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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5-05-09 10:00     来源:钦北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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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二)协助本级政府制订和组织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中医基本诊疗服务和医学康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服务。

(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慢性病管理、卫生宣传、健康教育与咨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协助处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配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五)负责辖区内村卫生所(室)及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和乡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六)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和即时补偿结算等工作。

(七)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部设置17个科室,分别是:外科、中医康复科、内科、医保科、医务科、公卫科、妇产科、药剂科、护理科、儿保科、后勤部、防保科、医技科、收款处、检验科、门诊部、财务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5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中心卫生院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51人,实有在职50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7人。具体情况如下:

1.编制数51人,编内实有在职50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7人。

2.聘用人员68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中心卫生院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钦北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中心卫生院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1262.46万元,支出总预算1262.4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27.46万元,增长11.23%,主要原因是1.事业收入增加;2.一般公共预算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1.23%,主要原因是1.维修项目较多;2.商品与服务支出较大

)收入预算说明。

2025收入总预算1262.46万元,同比增加127.46万元,增长11.2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万元,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13.63%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237.46万元,同比增加124.46万元,增长11.18%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5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增加;二是单位业务量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支出预算说明。

2025支出总预算126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23%,同比增加520.46万元;项目支出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77%,同比减少393万元,下降34.63%。支出增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262.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27.46万元,增长11.23%。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2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23%,同比增加520.46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93.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83%,同比增加493.5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7%,同比增加26.9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77%同比减少393万元,下降34.6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00万元,下降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87.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9.22%,同比减少371.2万元,下降38.7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108.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58%,同比增加32.3万元,增长4.24%

其他支出预算4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2%,同比增加46万元。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5万元。

1.行政运行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4.事业单位医疗25万元。

5.住房公积金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520.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中心卫生院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政府采购预算215万元,同比增加84万元,增长64.12%,其中:集中采购56.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6.37%,同比减少5.3万元,下降8.55%;分散采购预算158.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3.63%,同比增加89.3万元,增长129.42%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42.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1.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51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保留的其他用车编制为3辆,其中:我院核定其他用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其他车辆3辆(救护车3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其中:本单位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4个,预算资金742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卫生材料及药品项目5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保持单位医疗业务正常运转。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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