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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卫生院是国有性质全民所有制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担负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配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主要设有内儿科、全科医疗科、外科、妇产科、中医康复科、门诊部、医保科、医技科、化验室、药剂科、公共卫生科、后勤科、行政管理科等。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卫生院人员编制数89名。其中:事业编制89名。工勤编制11名。事业实有人数85人,退休实有人数10人。聘用人员110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3489.08万元,支出总预算3489.08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676.82万元,减少16.25%,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综合楼项目预算收入减少。总支出较上年减少676.82万元,减少16.25%,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综合楼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3489.08万元,同比减少676.82万元,下降16.2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20%。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483.08万元,同比减少675.32万元,下降16.24%。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综合楼项目仍处于评审阶段,尚未立项,尚未开工建设,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348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65%,同比增加139.08万元,增长13.44%;项目支出231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35%,同比减少815.90万元,下降26.06%。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一类,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489.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676.82万元,下降16.2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74.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65%,同比增加139.08万元,增长13.4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22.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5.60%,同比增加137.70万元,增长13.9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8.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14%,同比增加1.37万元,增长2.9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26%,与上年同比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31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35%,同比减少815.90万元,下降26.0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300.00万元,下降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9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7.12%,同比减少254.90万元,下降16.4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102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23%,同比减少261.00万元,下降20.37%。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3.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4.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5.住房公积金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本院2025年单位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院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1174.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院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104.00万元,同比减少1719.40万元,下降60.90%,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持平;分散采购预算1104.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719.40万元,下降60.9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02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细化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院保留的其他用车编制为4辆,其中:我院核定其他用车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 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其他车辆4辆(救护车4辆)。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属机关服务中心,区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其中:本级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5个,预算资金2315.0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药品、医用材料购置项目1200.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本院正常开展医疗业务。
重点项目二:设备购置项目102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本院医疗设备的正常购置更换。
重点项目三:服务项目购置84.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本院救护车正常维修维护及院务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版报印刷。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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