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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7-29 09:00     来源:钦北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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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2、协助本级政府制订和组织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中医基本诊疗服务和医学康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服务。

4、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慢性病管理、卫生宣传、健康教育与咨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协助处理等公共卫生服务。

5、负责辖区内村卫生所(室)及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和乡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6、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医疗服务和报销补偿结算等工作。

7、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管理科室

1)办公室

承担对卫生院内外进行协调、沟通、上传下达、纠纷、档案、综合治理、院务公开、起草本院各类文件、及时汇总各种资料报表工作。

2)医务科

承担医疗业务、医疗技术、医疗规章制度管理、进修学习、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3)护理部

承担管理全院护理人员调配,院内感染、护理培训、整体护理工作。

4)后勤科

负责全院物资供应、消防、安全保卫、清卫保洁、设备维修等工作。

5)财务科

承担日常会计核算、财务收入支出核算、医疗收费项目、资产管理、各类报表报送等工作。

2、业务科室

1)药剂科

组织开展卫生院的药事管理、临床用药的采购、供应药剂等工作。

2)医技科

组织开展心电图、B超、放射等管理工作。

3)检验科

组织开展各项医学检验工作,为临床诊疗疾病提供可靠信息和科学依据。

4)内科

组织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消化系统疾病等多发常见疾病进行诊断、治疗和预防。

5)妇产科

组织开展妇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及治疗并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6)外科

组织开展业务范围是治疗外科常见病、多发病并开展各类外科手术治疗。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隶属钦北区卫生健康局。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627.89万元,同比减少2736.81万元,下降51.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4.7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506.85万元,下降72.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没有全部到位。

2.事业收入2387.6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同比减少683.19万元,下降22.25%,主要原因是2023年门诊和住院人次减少,医疗业务收入减少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其他收入23.1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1.04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是增加饭堂水电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604.4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482.80万元,增长396.8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增加专项债券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二)支出总计3161.73万元,同比减少1778.12万元,下降35.9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2688.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业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药品支出、材料支出、维修费及其他公用经费支出等。同比减少1323.56万元,下降32.99%,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没有全部到位,减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出。

2.其他支出(类)473.5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规定公共卫生综合业务楼项目工程款支出。

3.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无增减。

4.年末结转和结余70.6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475.88万元,下降87.07%,主要原因是减少上年专项债券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大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46万元,项目支出47.5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3.54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材料支出及村卫生室人员经费支出。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99.09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人员经费支出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用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2.4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防艾宣传人员经费支出。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高频移动式手术X射线机设备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大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64.74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村医基本公共卫生补助)。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大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52万元,其中:

1.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473.5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综合业务楼项目工程款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北区大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我单位2022年和2023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我单位2022年和2023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大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8.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钦北区大寺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3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176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项目资金使用较为规范,制定目标任务明确,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程序规范,项目手续基本齐全,资金使用管理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要求。项目资金共下达1768.64万元,实际支付1269.99万元,资金支付率71.81%。绩效自评平均得分91.71分,评价总体结论为优秀。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1768.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项目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本单位对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1768.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自评平均分为91.71分,其中评定等级优秀的项目2个,良好的项目3个,主要产出和成效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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