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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医疗机构因个人原因(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申请撤销备案,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45号)第二十六条和《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第十九条等规定,依法予以撤销下列《诊所备案凭证》,特此公告如下。
附:医疗机构撤销名单
|
序号 |
撤销批准 文号 |
机构名称 |
申请人 |
登记号码 |
地 址 |
| 1 |
钦北卫医备撤[2025]7号 |
钦州清竹中西医结合诊所 |
俞雪江 |
MAE0X8WG945070317D2232 |
钦州市钦北区扬帆北大道20号文华名苑1号楼27号商铺 |
| 2 |
钦北卫医备撤[2025]8号 |
钦北笑妍口腔诊所 |
MAA7MPEB945070317D2202 |
钦州市宏基御堤湾第7幢104铺 | |
| 3 |
钦北卫医备撤[2025]9号 |
大寺东楼口腔诊所 |
黄奖高 |
MADW7LYNX45070317D2202 |
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荔园小区(颜国球、郭玉群自有宅) |
| 4 |
钦北卫医备撤[2025]10号 |
小董东楼口腔诊所(备案) |
黄奖高 |
MAA7M1L0845070317D2202 |
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新兴路(即旧供电所一楼三间铺面) |
以上医疗机构已经我局依法撤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识别)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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