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钦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钦州市钦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7-24 00:00     来源:钦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业发展,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3.管理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监测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4.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深入实施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6.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及人才队伍建设。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传承和传播。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承担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区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8.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广播电视和体育设施普查、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9.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的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1.负责推动全区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体育公共服务。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2.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3.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下设2个股室(办公室和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股),下属3个事业单位(钦北区文化馆、钦北区广播电视站、钦北区文物保护和旅游服务中心)。

2.编制人员情况

1)钦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在职人员7人(行政6人,机关工人1人)后勤控制编人员2人;退休13人。

2)钦北区文化馆(全额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5人(全额事业5人)。

3)钦北区广播电视站(全额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2人(全额事业2人)。

4)钦北区文物保护和旅游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4人(全额事业4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和下属单位共3个,其中:钦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是机关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独立核算单位。下属3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钦北区文化馆、钦北区广播电视站、钦北区文物保护和旅游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11.75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的900.37万元减少288.62万元,下降32.0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6.22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的892.52万元减少336.30万元,下降37.68%。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突发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53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的7.85万元增加47.68万元,增长607.39%,增加主要原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2.40万元,一是用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住宿费、快餐费用20.47万元;二是用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022年3月1日—4月13日期间住宿费)31.93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总计611.75万元,同比900.37万元减少288.62万元,下降32.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351.9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开展文体活动、民生项目建设等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群众文化、旅游行业业务管理、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群众体育、广播、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和权责列支等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的364.68万元减少12.69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59.4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的62.41万元减少3.01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2024年离退休人员同比减少1人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26.83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按照规定缴交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经费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的454.03万元减少327.20万元,下降72.07%,主要原因是减少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费用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52.4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是用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住宿费、快餐费用和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022年3月1日—4月13日期间住宿费)。上年无此类支出。

5.农林水支出(213类)1.5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2023年度决算数的1.5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6.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的9.91万元增加6.59万元,增长66.49%,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在职人员2023年9-10月份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7.其他支出(229类)3.13万元,主要用于体彩公益金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的7.85万元减少4.72万元,下降60.13%主要原因是减少体育项目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06万元,项目支出274.1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91.4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10.10万元,基本支出,为局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获得荣誉增发部退休费等。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0万元,基本支出,为局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照规定缴交的基本养老保险。

4.死亡抚恤23.7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5.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1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2023年度残疾人保障金缴费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11.04万元,基本支出,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公务员医疗补助3.68万元,基本支出,为局本级职工及退休人员按照规定缴交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8.住房公积金16.50万元,基本支出,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9.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4.1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旅游业务经费

10.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77.1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钦北区图书馆、文化馆2023年2024年聘用人员及保洁员工资。2024年钦北区非遗民俗“燕子节”展演2023年“大地欢歌 滨海运河城”钦州乡村文化活动年暨庆祝2024年元旦千人广场舞展演、第十四届“运河钦州 欢乐田园”农村文艺汇演、2023年钦州市“歌飞三月三·情满八寨沟”系列活动等费用。

11.文物保护1.1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文化、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经费

12.其他文物支出4.6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24年钦北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

13.体育竞赛0.9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钦北区代表团参加钦州市第七届运动会参赛活动。

14.群众体育4.9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24年钦北区老年人体育活动经费

15.其他体育支出5.8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购置体育器材的费用

16.其他广播电视支出13.2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广播电视节目无线发射台站运行维护费支出。

1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7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23年文化服务辅助岗位经费,委托新媒体运营维护经费,拍摄、制作视频“科目三”作品费用,购置体育建设器材费用。第十一届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钦州网络选拔赛、2023年钦北区第二十九届“爱我钦北”文艺晚会、2023年、2024年钦州市“歌飞三月三·情满八寨沟”系列活动等经费。

1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12.1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隔离酒店住宿及租车费用

1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24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4.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17.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3万元,其中:

    1.城市建设支出52.4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是新冠感染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住宿费、快餐费用20.47万元;二是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022年3月1日—4月13日期间住宿费)31.93万元。

2.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1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24年钦州市钦北区镇村迎春篮球赛经费。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48万元,支出决算0.3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79%;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的0.1132万元增加0.2026万元,增长178.9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不安排出国(境)。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48万元的65.79%,同比增加0.2026万元,增长178.98%。主要用于接待有关单位来我单位开展督查、调研、交流学习等所发生的费用。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3个批次、共计29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个批次、2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公务接待减少,二是本单位在支出方面厉行节约。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公务接待1次金额0.1132万元,二是2024年公务接待3次,金额0.3158万元,造成同比增幅较大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9万元,2023年度的21.37万元减少3.88万元,下降18.1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3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我局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61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53万元。自评得分95.54分,自评等级为一等。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二)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本单位对3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582.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31个项目自评得分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75.10分,等级为一等项目25二等项目5;三等项目1个。从产出和成效看,大部分项目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详见附件2: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23357817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