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2019年我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门人员,专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责任。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配套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将本年度政府信息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年内,我局严格按照有关通知文件要求,及时调整、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并主动进行了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无部门门户网站,主要以钦北区政务公开平台、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载体。及时发布公开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年内及时更新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无超时发布现象,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5.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主动在钦北区政务公开平台、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文件、相关退役军人政策等信息。对政策实施情况等重点信息做到动态公开,及时更新,积极推进“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关注政务舆情,及时回应,2019年无因公开工作引发不良舆情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9年我局没有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
(二)2019年我局无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发生。
(三)2019年我局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事项。
(四)2019年我局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五)2019年我局政府集中采购事项一项,采购项目数量为2900件,采购总金额为75023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无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扎实的成效,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顺利推进。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我局为2019年新成立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仍需加强学习培训。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及时开展和推进各项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部门职能,以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增强业务培训,要进一步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三)公开形式有待完善,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仅在时效上需要进一步加强,还要在公开形式上进一步完善。要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力度,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增强公开信息的吸引力、亲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钦州市钦北区机构改革方案》和钦州市钦北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2019年2月份组建成立了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并于2019年3月份正式运作,整合了钦北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
钦州市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