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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体系建设。
(二)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
(三)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
(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钦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优抚安置股。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1人,实有在职11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数5人,编内实有在职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2.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制数6人,编内实有在职6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271.12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43%,主要原因是义务兵优待金经费、企业军转干部补助经费收入减少。2024年支出总预算1271.12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43%,主要原因是义务兵优待金经费、企业军转干部补助经费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271.12万元,同比减少951.83万元,下降4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1.12万元,同比减少951.83万元,下降43%。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义务兵优待金经费、企业军转干部补助经费收入减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127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同比增加10.46万元,增长7%;项目支出1102.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同比减少962.28万元,下降47%。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247.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同比减少953.69万元,下降43%。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1.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同比增加0.80万元,增长8%。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2.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同比增加1.07万元,增长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69.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同比增加10.46万元,增长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1.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同比增加9.41万元,增长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同比增加1.05万元,增长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同比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102.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同比减少962.28万元,下降4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76%,同比增加0.50万元,增长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93.5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9.23%,同比减少962.78万元,下降47%。
资本性支出预算0.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1%,同比持平。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7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9.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02.0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28.9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38.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开展双拥工作、烈士纪念活动等。
3.行政单位医疗6.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4.7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额外医疗补助。
5.住房公积金12.4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职统发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
7.军队转业干部安置40.7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8.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发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9.义务兵优待623.8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发放义务兵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金。
10.退役士兵安置262.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发放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退役士兵的安置补助。
11.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8.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按规定比例返还给军队退役人员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2.拥军优属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拥军优属活动方面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8万元,比上年预算0.72万元减少0.14万元,同比下降20%。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58万元,同比减少0.14万元,下降20%。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28.9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39万元,同比增加0.09万元,增长7%,其中:集中采购1.3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09万元,增长7%;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3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细化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钦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 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属机关服务中心,区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其中:局本级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 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钦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9个,预算资金1102.08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义务兵优待金经费项目623.83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投入623.83万元,对每年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激发适龄入伍青年的应征入伍热情。
重点项目二:退役士兵就业补助项目262.5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投入262.5万元,向自主就业(含继续完成学业)退役士兵发放经济补助,向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以及保险接续缴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平稳过渡。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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