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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7-26 00:00     来源: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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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体系建设。  

2.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  

3.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  

4.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钦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优抚安置股。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钦州市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由钦州市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钦州市钦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所构成。其中:  

1.局(本级)核定编制共5人,其中在职行政5人,后勤服务编制0人。其他人员:机关服务后勤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0  

2.钦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数5人,其中在职全额事业5人,离休0人,退休0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676.89万元,同比减少1288.53万元,下降2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76.89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288.5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2021年义务兵优待金支出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676.89万元,同比减少1288.54万元,下降2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612 .0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280.01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2021年义务兵优待金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55.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卫生,和生育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3.8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8.5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54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4.其他支出(类)1.1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同比减少12.90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解困经费支出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0万元,项目支出3538.4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348.7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  

3.义务兵优待435.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和其他优抚等对象的家庭优待金。  

4.其他优抚支出25.3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其他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5.退役士兵安置283.5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  

6.退役士兵管理教育75.4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费支出。  

7.军队转业干部安置55.8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军转干部补助。  

8.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1.51元,主要用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财政补助。  

9.行政运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07.9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退役军人管理事务92.9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金、烈士纪念活动等退役军人业务工作经费。  

11.拥军优属128.23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经费和春节、“八一”走访慰问经费。  

1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军转干部补助。  

13.行政单位医疗5.02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4.公务员医疗补助0.63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5.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9.55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  

16.住房公积金8.58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万元,其中: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解困经费。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72万元,支出决算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度减少0.08万元,下降3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二)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度无支出2021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支出0万元。  

(三)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35%。主要用于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到钦北区开展调研考察业务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据统计,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个批次、共计16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个批次、1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接待人数减少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9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0.16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本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成本,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77.89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162%。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77.8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金项目自评得分为8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名单由区人武部提供,在编制部门年初预算的时候,不能准确根据人数及标准编制预算,造成预算执行过程中会有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加强与区人武部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应征入伍大学生的基本情况,准确编制部门年初预算  

企业军转干部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编制部门年初预算的时候,无法预估上级下达资金额度,造成本级部门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会造成预算执行率偏高或者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退役士兵就业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本级需负担的资金比例提高,造成预算不足,预算执行率偏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慰问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2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项目实施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还有所欠缺,项目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走访慰问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对资金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财务综合管理水平。  

义务兵优待金项目自评得分为68.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编制部门年初预算的时候,由于义务兵的名单是由区人武部提供的,同时发放的标准为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不能准确预估发放人数及标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会造成预算执行率偏高或者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于优抚补助发放的对象自然增减员波动比较大,在项目资金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还有所欠缺,项目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加强与各镇(街道)的联系,及时收集优抚对象的增减员情况,对资金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财务综合管理水平。  

3.详见附件《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统计表》。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2.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统计表





钦州市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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