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体系建设。
(二)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
(三)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
(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钦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优抚安置股。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1年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0人,实有在职9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数5人,编内实有在职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后勤控制岗位1人。
2.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制数5人,编内实有在职4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2170.52万元,同比增加167.51万元,增长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70.52万元,同比增加167.51万元,增长8%。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一名事业编制人员,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提高,义务兵优待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217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同比增加34.99万元,增长33%;项目支出2028.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同比增加132.52万元,增长7%。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155.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3%,同比增加164.62万元,增长8%。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同比增加0.43万元,增长8%。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同比增加2.46万元,增长3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1.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同比增加34.99万元,增长3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0.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同比增加35.66万元,增长3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同比减少0.68万元,下降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028.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同比增加132.52万元,增长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7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9%,同比增加5.20万元,增长4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08.0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9%,同比增加142.52万元,增长8%。
资本性支出预算2.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1%,同比增加0.80万元,增长40%。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6万元,下降100 %。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7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1.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28.5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12.4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08.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开展双拥工作、信访维稳工作、烈士纪念活动等。
3.行政单位医疗5.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0.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额外医疗补助。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职统发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
6.住房公积金9.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7.其他优抚支出6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8.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发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9.义务兵优待1581.3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发放义务兵的优待金。
10.退役士兵安置1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发放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管理费用。
11.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比例返还给军队退役人员所缴纳的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
12.拥军优属137.7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春节、“八一”走访慰问等拥军优属活动方面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08万元,同比增长13%。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新增加一名事业编人员。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72万元,同比增加0.08万元,增长13%。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增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加一名事业编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 1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的1个事业单位包括: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事业单位是钦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12.4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86.82万元,同比增加9.42万元,增长12%,其中:集中采购10.3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2%,同比减少67.1077.40万元,下降87%;分散采购预算76.5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8%,同比增加76.52万元,增长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8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79.6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5个,按区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82.07万元,其中:局本级5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企业军转干部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60万元;退役士兵就业补助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10万元;慰问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34.76万元;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金项目,项目经费预算96万元;义务兵优待金项目,经费预算1581.31万元;局属单位5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企业军转干部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60万元;退役士兵就业补助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10万元;慰问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34.76万元;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金项目,项目经费预算96万元;义务兵优待金项目,经费预算1581.31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xls
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3.2021年度部门预算钦北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钦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