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钦北区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钦北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06 10:48     来源:钦北区统计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机制,完善制度,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止。现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累积发布信息26条,其中包含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4件,财政信息2条。同时,及时将领导简介及分工、机构概况、内设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我局没有收到公众、法人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时调整、更新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采集、审核、报送等工作程序,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手续,抓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保密审查等制度落实,坚持“先审后发”机制,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统一发布在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无其他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审核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相关建设和运行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等统计信息。定期接受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的检查,及时将局发文登记本、稿件等材料报送检查,根据反馈的问题按时跟进整改完善。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情况得到有效落实。年内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责任追究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仍存在发布的信息中有错别字出现、表述不规范等问题。2025年,我局将继续提高效率争取在数据完善后及时更新并对外公开。同时,抓好三审三校制度,以人机相结合的方式再次校对文稿,坚持“先审后发”机制,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19446794_ext.json